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去年幫同事女友搬家,事後對方的女兒卻指控張男出言調戲她,還趁機摸她下體和臀部,張男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直接「出櫃」自爆是同性戀,台北地檢署考量全案僅有女方單一指述,今(7)日將張男不起訴。
《蘋果日報》報導,邀請張男幫女友搬家的同事表示,同事間一直都知道張男疑似是同性戀,但也沒有多問,搬家期間3人忙進忙出的,也無異狀。但事後女友的女兒卻向母親指控,張男出言調戲她,問她不知道賣原汁內褲可以賺錢,還趁機拉她內褲,更摸她下體和臀部,她被嚇得跟母親抱怨並憤而提告。
張男到案後喊冤,更自爆是同性戀,只喜歡男生,並說自己只是和女方開玩笑,兩人互動間也只有碰到女方腰部,沒有亂摸。
檢方考量,事發後張男賠錢給女方母親並獲得原諒,加上全案只有女方單一指述,沒有其他證據,加上女方若真的被欺負了,當時怎會沒向母親等人求助,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將張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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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到案後喊冤,更自爆是同性戀,只喜歡男生,並說自己只是和女方開玩笑,兩人互動間也只有碰到女方腰部,沒有亂摸。
檢方考量,事發後張男賠錢給女方母親並獲得原諒,加上全案只有女方單一指述,沒有其他證據,加上女方若真的被欺負了,當時怎會沒向母親等人求助,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將張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