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布全民稅改方案,其中,內資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提甲案「定率免稅」及乙案「合併計稅減除可抵減稅額或單一稅率分開計稅,擇優適用」,引發界質疑兩案都有利高所得者,不利中低所得領股族,尤其是退休靠股利養老者。對此,財政部進行試算強調,對仰賴股利養老的退休族而言,若每年股利 62 萬元(每月收入約 5 萬元),甲案下不必繳稅,乙案則可退稅 4.1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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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指出,甲案採定率免稅,股利享有固定比率(37%)免稅,餘額併同其他類別所得計入綜合所得總額,可減除免稅額、扣除額,按淨額適用累進稅率 5% 至 40% 課稅。

乙案則是二擇一制度,擇優適用,一是股利併同其他類別所得計入綜合所得總額,可減除免稅額、扣除額,按淨額適用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再按股利 8.5% 計算可抵減稅額(上限 8 萬元),抵減有餘可以退稅,一般為適用稅率 5%、12% 或 20% 的人選用,二則是股利按 26% 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一般為適用稅率 30% 或 40% 的人選用。

財政部說,以仰賴股利養老的退休族來說,假設夫妻兩人每年除領取退休金、存款利息收入(該等所得依稅法規定得予減免,故不併入分析)外,還有股利收入 62 萬元(按平均市場殖利率 5% 計算,本金約當為 1240 萬元),若採甲案,股利所得 62 萬元 - 股利免稅金額 22.94 萬元(62 萬元 * 37%)- 免稅額 17.6 萬元(8.8萬元 * 2人)- 標準扣除額 22 萬元 = 課稅所得 0 元,即無須繳稅。

但若採用乙案,第一種方式是股利 62 萬元 - 免稅額 17.6 萬元(8.8萬元 * 2人)- 標準扣除額 22 萬元 = 課稅所得 22.4 萬元,應納稅額 1.12 萬元(22.4萬元 * 5%);第二種方式是選股利抵減稅額方法,可抵減稅額為 5.27 萬元(62 萬元 * 8.5%,沒有超過上限 8 萬元,可足額抵減 5.27 萬元),該戶可以退稅 4.15 萬元(1.12 萬元 - 5.27 萬元) 。

至於受薪階級以存款投資股市的上班族來說,假設一單薪(夫妻 2 人)家庭年薪 60 萬元,每年股利收入 5 萬元(按平均市場殖利率 5% 計算,本金約當為 100 萬元),採用甲案,即薪資 60 萬元 + 股利 5 萬元 - 股利免稅金額為 1.85 萬元(5 萬元 * 37%)- 免稅額 17.6 萬元(8.8 萬元 * 2 人)- 標準扣除額 22 萬元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18 萬元 = 課稅所得 5.55 萬元,應納稅額為 2775 元(5.55 萬元 * 5%)。

若採用乙案,第一種計算方式薪資 60 萬元 + 股利 5 萬元 - 免稅額 17.6 萬元(8.8 萬元 * 2 人)- 標準扣除額 22 萬元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18 萬元 = 課稅所得 7.4 萬元,應納稅額為 3700 元(7.4 萬元 * 5%)。第二種方式則是選股利抵減稅額方法,可抵減稅額為 4250 元(5 萬元 * 8.5%,沒有超過上限 8 萬元,可足額抵減 4250 元),該戶可以退稅 550 元(3700 元 - 4250 元)。

也因此,財政部表示,對仰賴股利養老的退休族,每年股利 62 萬元(每月收入約 5 萬元),採用甲案是不用繳稅,乙案則可退稅。對受薪階級以理財投資的人來說,由於股利金額不大,甲、乙案差異較小,但由這次全民稅改,薪資部分獲得普遍及長期減稅利益。

財政部也強調,甲案對無論股利高低,都按相同比率減稅,容易瞭解且計算簡便,股利高者享受較高免稅金額,但餘額併同其他類別所得適用累進稅率,較符合所得高者、多繳稅的公平概念,且因高股利者多為主要投資人,股利稅負降低後,有助增加在台投資金額,創造就業,促進經濟成長。

至於乙案,財政部說,因股利課稅二擇一,所得人須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不易了解且複雜些,但可透過綜所稅申報軟體或稅額試算減少所得人選擇的困擾。另中低股利者尤其是現制下不須繳稅的股民如退休族或菜籃族,可維持現行退稅利益,高股利者按單一稅率課稅,雖不適用綜合所得總額合併申報累進課稅,但不得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有助增加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