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1 日公布稅改方案,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提出 4 大論點表態支持,贊同調高綜所稅 3 項扣除額,各所得族群可同享稅制改革利益,也強調新制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合情合理,央行樂於支持,加上適度調高營所稅與降低綜所稅,也可縮減兩稅間稅率差距過大的問題。
彭淮南指出,央行支持稅改的原因有 3,除為促進總體經濟穩定,必須各種政策相互配合,亦即藉由政策搭配才能發揮政策的最大效果,而一般認為,財政不健全或欠缺財政空間,將加重央行貨幣政策在促進總體經濟穩定的負擔。但財政部若有足夠的財政空間來實施擴張性財政政策,以搭配央行貨幣政策,則可共同促進總體經濟穩定,這次財政部的稅改方案,包括廢止「兩稅合一」等措施,將有助於台灣的稅制更趨合理化。
他還說,財政政策會直接影響央行貨幣政策操作所處的經濟環境,尤其會影響通膨與經濟成長展望。國外央行總裁例如美國聯準會(Fed)主席葉倫(Janet Yellen)及英格蘭銀行總裁 Mark Carney 等,亦經常對財政政策發表意見;主因是財政政策是影響貨幣政策決策的因素之一,央行對於財政政策未來合理方向,發表自身看法,有助於相關當局正確評估財政的可持續性 。
另外,彭淮南也贊同調高綜所稅 3 項扣除額,各所得族群可同享稅制改革利益,主要是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可適度降低中低所得、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者的租稅負擔,使各所得族群同享稅制改革利益。
至於廢止「兩稅合一」,央行覺得合情合理,除沒有重複課稅的問題,還有兩稅合一,投資並未增加,反而兩稅合一,國庫稅收大幅流失,且違反租稅公平原則、加重所得分配不均,而且兩稅合一,扣抵稅額設算複雜,加重企業會計與遵從成本,以及稽徵機關行政成本等負擔,大多數國家從未採行「兩稅合一」,如美、日、大陸等大國,採行的20 國中有 13 國放棄,如德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英國,而央行自 2012 年起,即一再建議廢除「兩稅合一」,財政部現擬廢除「兩稅合一半數設算扣抵制度」,央行樂於支持。
此外,彭淮南指出,適度調高營所稅率與調降綜所稅率,可縮減兩稅間稅率差距過大的問題,調降個人綜合所得最高邊際稅率由 45% 至 40%,利於留才攬才,提升國際競爭力,台灣綜所稅現行最高稅率 45%,高於南韓、新加坡及美國等,亦高於 OECD 及亞洲國家平均值,而薪資所得稅負偏高,可能影響薪資所得者的工作意願,扭曲經濟活動,有礙經濟成長。若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至 40%,將有助高階人才引進與留才,以減少高所得者入籍新加坡等較低稅率國家進行節稅。
另外,台灣營所稅率低於主要國家,適度調高營所稅率,可縮減與綜所稅率差距過大的問題,首先稅負非影響企業投資主因,台灣公司所得稅((營所稅)率低於主要國家,與主要國家公司所得稅率比較,新加坡與台灣同為17%,其他如美國、日本、南韓等國大多明顯較高,而台灣營所稅率調高至 20%,仍低於主要國家。
對於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建議的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央行認為宜調降稅率,但不宜完全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的稅制並非實施「兩稅合一」才採行的制度,政府為防止公司藉盈餘不分配而幫助個人綜所稅高邊際稅率之股東規避稅負之情形,早在「兩稅合一」實施之前,就已制定強制公司盈餘分配的法規,而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率 10% 調降至 5%,並搭配營所稅率調高,對政府稅收影響不大。
至於內資的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不論採甲案或乙案,可望不增加中低所得者稅負,且均可縮小內外資股東股利所得稅負之差距,由原先的 16% 左右(即內資高於外資股東)降至 3% 至 4% 左右,亦可避免假外資之問題,因同時取消「兩稅合一」減半扣抵,對政府稅收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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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說,財政政策會直接影響央行貨幣政策操作所處的經濟環境,尤其會影響通膨與經濟成長展望。國外央行總裁例如美國聯準會(Fed)主席葉倫(Janet Yellen)及英格蘭銀行總裁 Mark Carney 等,亦經常對財政政策發表意見;主因是財政政策是影響貨幣政策決策的因素之一,央行對於財政政策未來合理方向,發表自身看法,有助於相關當局正確評估財政的可持續性 。
另外,彭淮南也贊同調高綜所稅 3 項扣除額,各所得族群可同享稅制改革利益,主要是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可適度降低中低所得、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者的租稅負擔,使各所得族群同享稅制改革利益。
至於廢止「兩稅合一」,央行覺得合情合理,除沒有重複課稅的問題,還有兩稅合一,投資並未增加,反而兩稅合一,國庫稅收大幅流失,且違反租稅公平原則、加重所得分配不均,而且兩稅合一,扣抵稅額設算複雜,加重企業會計與遵從成本,以及稽徵機關行政成本等負擔,大多數國家從未採行「兩稅合一」,如美、日、大陸等大國,採行的20 國中有 13 國放棄,如德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英國,而央行自 2012 年起,即一再建議廢除「兩稅合一」,財政部現擬廢除「兩稅合一半數設算扣抵制度」,央行樂於支持。
此外,彭淮南指出,適度調高營所稅率與調降綜所稅率,可縮減兩稅間稅率差距過大的問題,調降個人綜合所得最高邊際稅率由 45% 至 40%,利於留才攬才,提升國際競爭力,台灣綜所稅現行最高稅率 45%,高於南韓、新加坡及美國等,亦高於 OECD 及亞洲國家平均值,而薪資所得稅負偏高,可能影響薪資所得者的工作意願,扭曲經濟活動,有礙經濟成長。若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至 40%,將有助高階人才引進與留才,以減少高所得者入籍新加坡等較低稅率國家進行節稅。
另外,台灣營所稅率低於主要國家,適度調高營所稅率,可縮減與綜所稅率差距過大的問題,首先稅負非影響企業投資主因,台灣公司所得稅((營所稅)率低於主要國家,與主要國家公司所得稅率比較,新加坡與台灣同為17%,其他如美國、日本、南韓等國大多明顯較高,而台灣營所稅率調高至 20%,仍低於主要國家。
對於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建議的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央行認為宜調降稅率,但不宜完全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的稅制並非實施「兩稅合一」才採行的制度,政府為防止公司藉盈餘不分配而幫助個人綜所稅高邊際稅率之股東規避稅負之情形,早在「兩稅合一」實施之前,就已制定強制公司盈餘分配的法規,而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率 10% 調降至 5%,並搭配營所稅率調高,對政府稅收影響不大。
至於內資的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不論採甲案或乙案,可望不增加中低所得者稅負,且均可縮小內外資股東股利所得稅負之差距,由原先的 16% 左右(即內資高於外資股東)降至 3% 至 4% 左右,亦可避免假外資之問題,因同時取消「兩稅合一」減半扣抵,對政府稅收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