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9度遭判死刑,最終獲得無罪定讞的徐自強,由於過程中被關了5628天,因此向高院聲請刑事補償新台幣2814萬元。徐自強感嘆,16年來每天被關在不到一坪大小的舍房中,戴著腳鐐,隨時處在可能面對死刑的驚恐,簡直「生不如死」;而不能陪伴兒子成長,沒有明天的他一度絕望到想要放棄,「那種苦,沒有經歷過,無法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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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前,徐自強遭控涉嫌共同擄走一名富商進行勒贖,最後將之殺害。案經審理,徐歷經9度判死、2次無期徒刑判決、5次非常上訴;經監察院調查、大法官釋憲後,104年9月間進行更九審,終於首度獲判無罪。去年10月間,最高法院駁回了上訴,全案獲判無罪定讞。

徐自強遭控22年前擄走富商勒贖並殺害,最高法院在去年10月間駁回上訴,判無罪確定。(圖/翻攝自民間司改會臉書)

今年7月間,徐自強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以被羈押了一共5628天,一天請求新台幣5000元,共計請求新台幣2814萬元。昨(29)日高院開庭訊問,傳喚徐自強及其律師到庭陳述。

徐自強哽咽表示,在這被羈押的16年來,這個國家判處他最沉重的死刑,24小時間,他都要戴著沈重的腳鐐,「16年來我生不如死!」案發時,徐自強的兒子年僅7歲,如今16年過去,他已結婚生子;徐自強表示,自己的兒子怎麼長大的他都不知道,而他的父母為了打官司,一共賣掉了3棟房子,現在他和雙親都住在鐵皮屋裡。徐自強指出,他要求每日最高額的5000元刑事補償金,因為「我受到太多的苦,那種苦,沒有經歷過無法感受...」

案發時,徐自強的兒子年僅7歲,如今16年過去,他已結婚生子。(圖/NOWnews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