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分局杉林分駐所警員郭騰午,於深夜擔服備勤勤務時,接獲民眾來電報稱,杉林區杉林消防分隊前有民眾路倒,請求警方協助。
警員郭騰午到場了解,王姓民眾(男、75年次)因酒醉身體不適,於步行走路時,不慎自己跌倒導致臉頰及額頭有多處擦傷。警方見王男並無大礙,但擔心他因酒醉無法行走,再加上身體不適,便與杉林消防分隊救護員,協助將王男抬上救護車,由杉林消防分隊同仁協助送至旗山醫院就醫。
王男於事後,對於警方及杉林消防分隊救護人員協助幫忙,深深表示感謝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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