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區公所,今(22)日針對某前立委接受媒體訪問時談到,「……某次在學甲一位里長向賴清德市長提出整建道路的建議,結果竟被市長斥責……」一事,特別提出說明,強調這幾年在區里座談會中,學甲區共提出107件建議案,已完成94件,完成率高達87.85%,這顯示證明市政府重視里長建議案,也印證了市政府的決策沒有城鄉差距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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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甲區公所表示,自從縣市合併以來,市政府非常重視各區各里地方建設,特別編列每里新台幣13萬元的地方發展經費預算,由各里長依照實際需求,自行應用軟硬體經費使用,這項是縣市未合併前完全沒有的。

區公所舉學甲區為例,這幾年在區里座談會中,共提出107件建議案,目前已經完成94件,只有13件尚未完工繼續追蹤中,其完成率高達87.85%,這也顯示證明市政府重視里長建議案。

而且平時里長也可透過區公所函文到市政府相關單位,包括民政局、經發局、水利局、都發局、工務局、地政局等相關單位協助建議事項處理,至今市政府已投入學甲區的各項建議工程經費已超過15億元以上,先後完成學甲市場改建、伯利恆大窪地填平工程、華宗橋拓寬改建、華宗抽水站新建等重大工程,真正印證了市政府的決策,真正是沒有城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