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調解委員處理調解案件,有著「公道伯」、「公道嬸」的稱號,意即由其主持公道、化解紛爭。鹿港鎮調解委員會105年度績優調解委員表揚, 17日上午在調解委員會辦公室舉行,由鎮長黃振彥親自頒發獎狀及獎品表揚,感謝主席林萬模及委員們平日的辛勞付出,讓鹿港鎮的調解業務在彰化縣26鄉鎮市中享有不錯的口碑與聲譽。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鹿港鎮調解委員會辦理105年度績優調解委員表揚,鎮長黃振彥頒獎表揚「公道伯」、「公道嬸」,肯定他們位民眾化解官司纏訟。(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8.17)

黃振彥表示,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是國家為「法院」設置「替代性解決糾紛」的機制單位。為民眾「排紛解憂」,為法院「疏減訟源」,因為「調解」應具情、理、法,需三方兼顧,亦是民眾進入法院訴訟前的前置溝通、處理之公務機關平台,因此長久以來「調解服務」廣受民眾的重視與肯定。調解委員的工作並非一般人所認為,只需要動動口、講講道理如此。其實每一位調解委員皆需具備法治知識,及不斷地訓練與學習,才能勝任職務,實在不簡單。

黃振彥指出,鹿港鎮調解會是個與眾不同的團隊,委員不僅素質高且熱心服務、有擔當;他們本著公平無私、依法行政的「天秤」精神與使命,透過進行「調情、調理、調法」的程序,幫助民眾「解憂、解悶、解惑」。且調解書從製作筆錄,到撰寫亦是親自進行,全體12名委員皆具備這樣的能力。

接受黃振彥表揚的委員有主席林萬模、委員吳毓昌、趙廖玉英、胡麗娜、許翠娥、蔡桂林、王進忠、陳福來、張建祥、楊耀棠、侯炎崑、黃秋明計12人,並加發縣長獎(吳毓昌、胡麗娜)、行政院長獎(許翠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