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議員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及前議員秦儷舫被查出涉聘請假助理,用人頭及浮報助理費,分別詐領12萬、228萬元,2人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詐取財物罪和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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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童仲彥供稱助理補助費由妻子負責,人頭帳戶印鑑也由助理保管,不清楚實情,否認詐領助理費;而秦儷舫自2010年起,涉嫌利用親友充當人頭請領助理費,並將詐領的公費拿來繳交房貸及預售屋款,她去(2016)年曾表示「一切靜待司法調查,如果我有做錯什麼,那是因為我思慮不周。」如今卻又遭查出詐領案。

北檢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詐取財物罪和偽造文書等罪起訴童仲彥、秦儷舫,由於秦儷舫坦承犯行並繳回不法所得,檢方請求輕判;3名假助理獲緩起訴2年處分、並須各支付公庫5萬元,另外,前議員應曉薇等人則因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