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男子王忠義被控弒母詐領保險金,一審時遭判無期徒刑,但二審時台中高分院認為罪證不足,裁定停止羈押並將他無保釋放,檢方不服兩度提起抗告,最高法院也兩度撤銷裁定發回重裁,台中高分院今(14)日上午開庭,傳喚當初解剖王母遺體的法醫潘至信作證,他表示王母是生前落水導致死亡,證詞有利於王忠義,法官審酌後仍認為無羈押必要,再度駁回檢方抗告,裁定釋放王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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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今日上午開庭審理王忠義涉弒母詐保案,傳喚當初為王母蔡秀猜解剖遺體的法醫潘至信作證,潘至信表示,死者應為生前落水導致窒息而死,至於王母後背的瘀青,潘至信也提出資料表示,外國有研究報告指出,溺斃過程中死者有可能會因過度掙扎或肌肉用力緊繃,導致肌肉自發性斷裂出血的現象,而這種機率為51%。至於王母死因是自殺、意外或是人為所致,潘至信則表示不作推斷。

王忠義則表示,自己本來就無罪,所以也不擔心檢方再提抗告,但他指出,法醫潘至信作證時雖表示死因未確認,但證詞對他有利,卻被檢察官和一審法官扭曲或片面解讀。

合議庭審酌後,認為王忠義並無羈押必要,因此維持原本停止羈押的裁定並限制住居,需定期到轄區派出所報到,檢方可再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