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歷時3個月完成大林蒲地區遷村意願普查,3日由陳菊市長親向行政院長林全專案報告普查結果。林全院長基於高達九成居民贊成遷村及長久以來對大林蒲地區人民的虧欠,爰支持遷村並同意市府所提遷村安置作法,宣告進入遷村籌備階段。去年11月19日林全院長親臨大林蒲傾聽民意,承諾居民如有高度遷村共識,將支持並從優考慮高雄市政府提出的規劃方案。高市府於是展開國內首次普查式的遷村民意調查,歷時8個月溝通說明完成普查。
陳菊昨向林全院長報告,院長重申「從優辦理」原則不變,也支持在地居民「住、商區建地一坪換一坪、蓋回原房型」遷村訴求,以體現居住權保障的精神,同時宣告遷村進入籌備階段,未來半年將由中央負責協調交通部及台糖公司取得遷村安置所需土地,市府則辦理地上物普查及協助當地籌組「遷村籌備會」,以做為溝通說明、凝聚共識、先行協議及遷村決策的平台。
支持在地居民「住、商區建地一坪換一坪、蓋回原房型」遷村訴求。(圖/高市府提供 , 2017.08.04)
市府透過里幹事及訪員逐戶拜訪,在3個月內完成15,350人、10,779戶調查。以人數受訪率看,扣除籍在人不在及死亡共1,014人後,應受訪15,694人,已受訪15,350人,餘344人因太忙、不便、在外、生病或拒訪等原因未受訪,受訪率達97.81%。從家戶受訪率看,扣除籍在人不在621戶後,應受訪10,995戶,已受訪10,779戶,餘216戶因太忙、不便、在外、生病拒訪等原因未受訪,受訪率達98.04%。無論是家戶或人數,普查達成率可說接近百分百。
遷村意願以「人」為單位,受訪居民中13,434人贊成遷村,1,654人不贊成,贊成率為89.04%,年長者不贊成率相對較高。而現階段不贊成遷村的居民反映的意見以「遷村條件不明確」居多。今行政院已支持遷村,後續籌備階段遷村條件更明確時,相信贊成比率會再提高。遷村方案以「戶」為單位,需設籍且有房地所有權者才能回答。選擇土地方案(住、商區建地一坪換一坪)最多,有2,407戶(86.40%),其次是房屋方案258戶(9.26%),現金方案121戶(4.34%)。調查結果反映,政府須達成多數居民要求的住、商區建地一坪換一坪且有足夠費用可蓋回原房型的遷村原則,方能順利推動遷村。
高市府表示,遷村分為意願調查、規劃籌備及遷村安置三階段,市府已完成意願普查,接續將展開遷村籌備工作。以往政府因公共建設或園區開發需用人民土地,都必須先有明確的開發計畫才能進行價購或徵收程序,地上物補償也都採取公共工程拆遷標準計算。這次市府將採取「先協議、後變更都計」方式辦理,並按行政院指示,協助地方籌組「遷村籌備會」,與居民共同商議遷村安置條件,讓地方充分溝通,凝聚遷村共識及決策。而地上物補償也不會採取公共工程拆遷標準,將透過與民間建築、土木及不動產等公協會共同議定的合理重建價格做為計價標準,讓居民能夠有足夠經費蓋回原房型。未來半年市府將展開進行地上物普查作業,瞭解每家戶的房地權利狀況,做為後續遷村安置及經費計算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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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在地居民「住、商區建地一坪換一坪、蓋回原房型」遷村訴求。(圖/高市府提供 , 2017.08.04)
市府透過里幹事及訪員逐戶拜訪,在3個月內完成15,350人、10,779戶調查。以人數受訪率看,扣除籍在人不在及死亡共1,014人後,應受訪15,694人,已受訪15,350人,餘344人因太忙、不便、在外、生病或拒訪等原因未受訪,受訪率達97.81%。從家戶受訪率看,扣除籍在人不在621戶後,應受訪10,995戶,已受訪10,779戶,餘216戶因太忙、不便、在外、生病拒訪等原因未受訪,受訪率達98.04%。無論是家戶或人數,普查達成率可說接近百分百。
遷村意願以「人」為單位,受訪居民中13,434人贊成遷村,1,654人不贊成,贊成率為89.04%,年長者不贊成率相對較高。而現階段不贊成遷村的居民反映的意見以「遷村條件不明確」居多。今行政院已支持遷村,後續籌備階段遷村條件更明確時,相信贊成比率會再提高。遷村方案以「戶」為單位,需設籍且有房地所有權者才能回答。選擇土地方案(住、商區建地一坪換一坪)最多,有2,407戶(86.40%),其次是房屋方案258戶(9.26%),現金方案121戶(4.34%)。調查結果反映,政府須達成多數居民要求的住、商區建地一坪換一坪且有足夠費用可蓋回原房型的遷村原則,方能順利推動遷村。
高市府表示,遷村分為意願調查、規劃籌備及遷村安置三階段,市府已完成意願普查,接續將展開遷村籌備工作。以往政府因公共建設或園區開發需用人民土地,都必須先有明確的開發計畫才能進行價購或徵收程序,地上物補償也都採取公共工程拆遷標準計算。這次市府將採取「先協議、後變更都計」方式辦理,並按行政院指示,協助地方籌組「遷村籌備會」,與居民共同商議遷村安置條件,讓地方充分溝通,凝聚遷村共識及決策。而地上物補償也不會採取公共工程拆遷標準,將透過與民間建築、土木及不動產等公協會共同議定的合理重建價格做為計價標準,讓居民能夠有足夠經費蓋回原房型。未來半年市府將展開進行地上物普查作業,瞭解每家戶的房地權利狀況,做為後續遷村安置及經費計算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