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竹東鎮光明路疑遭棄養的犬隻,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今(24)日表示,目前3犬隻經防治所安置並上網公告開放民眾認領養,已經全數送出;對於飼主未善盡飼主責任,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將該員列管,不得再飼養犬隻及認養收容動物。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毛小孩慘遭棄養,幸好經緊急救援,目前已經全部送養。(圖/翻攝自新竹爆料公社 , 2017.07.24)

日前在新竹縣竹東鎮光明路一處出租套房,傳出3犬隻疑似遭飼主惡意棄養,飼養環境髒亂,任其自生自滅一案;家畜疾病防治所獲報後會同縣府動物保護人員至現場進行調查,發現飼養環境髒亂,且依現場放置之水盆及飼料,判斷應有人餵食,但一直無人出面回應。

經防治所人員鍥而不捨追蹤,與房東、飼主不斷溝通,終於在18日下午至現場依「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將3犬隻沒入動保所,並開放認領養:http://animalprotection.hchg.gov.tw/sca/C/Animal.aspx;而透過新竹爆料公社、媒體傳播,許多愛狗人士都非常關心此案,很快的就有善心人士出面認養。

愛牠就不要傷害牠!未善盡飼主責任將面臨刑責、罰金。(圖/翻攝自新竹爆料公社 , 2017.07.24)

農業處長邱世昌再次呼籲,飼主務必善盡照顧責任,愛牠就不要傷害牠,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違反第五條規定未善盡飼主責任,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