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發出阿美族語公文 光復鄉公所創首例

花蓮縣光復鄉發出首份以阿美族語的公文,為公務員之首例(圖/翻攝自立委鄭天財臉書,2017.07.17)
花蓮縣光復鄉發出首份以阿美族語的公文,為公務員之首例(圖/翻攝自立委鄭天財臉書,2017.07.17)

記者鄭志宏 /花蓮報導

花蓮縣光復鄉阿美族群為最大宗,有「馬太鞍」及「太巴塱」二大部落, 日前花蓮縣光復鄉公所發出一份的阿美族「全族語公文書」,創下花蓮公務員首例使用族語公文,這份公文用來通知光復鄉原住民保留地權利人,參加領取土地權利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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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書寫族語內容及格式,光復鄉公所行原課花了很多時間準備,更特別找族語老師及頭目來指點。 光復鄉公所行原課長徐秀珍表示,公文書寫的內容,該怎麼拚音,要怎麼書寫,都有請專人來指導,這次為了通知族人領取他項權利證明書,光復鄉公所也依照原民會指示,用羅馬拼音來書寫公文,到目前為止,總共發出了3份全族語公文。

今年開始全台灣原住民族地區的15個鄉鎮區公所將試行將各種公文書轉譯成以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的公文,預計要試行的原住民語公文所使用的語言共有八種,分別為阿美語、泰雅語、排灣語、布農語、太魯閣語、魯凱語、賽夏語及拉阿魯哇語。用漢字及族語書寫公文,目前花蓮縣包括有吉安、瑞穗及光復鄉為試辦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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