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停車秩序、美化市容以及提升用路人的安全,縣府文化處停車場日前已完成委外經營,7月10日開始收費,台大雲林分院前的埤口路已於7月7日完成紅線畫設,即日起禁止路邊停車及攤位擺設,並將加強取締。停車場販賣區因尚在規劃設計階段無法與停車場同步營業,文化處已與廠商及攤販完成協調,在停車場內設置攤販臨時營業處,共同維護市容及交通秩序。
縣府為了做好台大雲林醫院前停車場及埤口路流動攤販及交通管理,將停車場OT委外經營,並將增設商店區,讓原有流動攤販可以優先申請租用店面,讓交通及攤販可以恢復秩序。
文化處長林孟儀表示,縣府委託廠商進行停車場車位重畫,改善整體環境,埤口路也已劃紅線禁止違規停車,將大大改善台大醫院前攤販、違停等交通亂象,停車場內會建置一個商店區,將設置一處管理中心及26個商店,商店區預定與廠商簽約後6個月內建置完成後正式營業,故在停車場內劃設攤販集中區,讓流動攤販可以先進區內營業,進而改善週邊整體環境品質。
文化處停車場共規劃兩百四十八個停車位,依據「雲林縣公有公共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並參酌鄰近停車場停車費率,將於106年7月10日起開始收費,小客車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十元,每日收費上限一百元,並規劃月票型停車位,月票僅收一千兩百元;歡迎有需求民眾逕向停車場管理處洽詢購買,服務電話05-227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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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處長林孟儀表示,縣府委託廠商進行停車場車位重畫,改善整體環境,埤口路也已劃紅線禁止違規停車,將大大改善台大醫院前攤販、違停等交通亂象,停車場內會建置一個商店區,將設置一處管理中心及26個商店,商店區預定與廠商簽約後6個月內建置完成後正式營業,故在停車場內劃設攤販集中區,讓流動攤販可以先進區內營業,進而改善週邊整體環境品質。
文化處停車場共規劃兩百四十八個停車位,依據「雲林縣公有公共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並參酌鄰近停車場停車費率,將於106年7月10日起開始收費,小客車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十元,每日收費上限一百元,並規劃月票型停車位,月票僅收一千兩百元;歡迎有需求民眾逕向停車場管理處洽詢購買,服務電話05-227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