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稱呼女特首及其老公 港府:不能稱伉儷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右)與其配偶林兆波(左)。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右)與其配偶林兆波(左)。
林鄭月娥成為香港首位女特首後,丈夫林兆波成為香港首位「第一先生」。林鄭早前曾提到丈夫十分抗拒這個稱呼,認為還是「行政長官配偶」比較好。那麼,在正式或官方場合,究竟應該如何稱呼林兆波呢?香港行政署發出的總務通告提出,正式場合宜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及她的丈夫林兆波博士」,但絕不應該以「伉儷」稱呼,因為不符合中國大陸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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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鳳凰網報導,香港特區政府以往的官式文件,稱呼特首都是以男性為對象,如今產生首位女特首,行政署特別發出總務通告,教大家如何稱呼林鄭及丈夫。據香港01新聞網4日報導,通告稱,在正式場合、官方和法律文件,要稱呼林鄭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避免使用「閣下」一詞;如要致函行政長官,要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上款則可用「林太太」;在正式場合致詞要稱呼林鄭的話,應稱呼「行政長官」或「林太」。至於如何稱呼林兆波,通告說,在正式場合、官方和法律文件中,宜用「林兆波博士」或「林博士」。

通告還提到,如果二人同場或需要同時稱呼林鄭夫婦,正式場合應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及她的丈夫林兆波博士」,非正式場合可用「行政長官及林博士」,但不可以用「伉儷」。因為,一般用「伉儷」都會在兩字前面加上丈夫的姓氏,而因為特首的尊貴身份,要先稱呼林鄭,然後才是林先生,所以「伉儷」兩字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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