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3日發生國道5號蝶戀花旅行社的遊覽車翻覆事故,此嚴重車禍釀33死11傷,之後友力通運公司遭桃園監理站認定未善盡管理責任而廢止營業執照,並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友力不服,提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此案今(5)日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仍可抗告。
北高行認定,友力經營客運業,需頻繁載送民眾,對安全性的要求必須更謹慎,而蝶戀花慘案並非發生在崎嶇道路,也非遭其他車輛追撞,但卻翻覆而造成傷亡,業者難辭其咎。此外,該公司未依規定設置管理資料,對駕駛與遊覽車的管理有疏失,同時駕駛每天的開車時間逾10小時等情形,都違反相關規定。
北高行指出,桃園監理站廢止友力營業執照,可能對該公司造成傷害,但對比友力因管理不佳所發生的嚴重車禍,為求保障國人用路安全,原處分具極強大的公益性,如准許停止原處分執行,將對國人交通安全公益有重大影響,不得貿然停止執行,故裁定友力聲請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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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高行指出,桃園監理站廢止友力營業執照,可能對該公司造成傷害,但對比友力因管理不佳所發生的嚴重車禍,為求保障國人用路安全,原處分具極強大的公益性,如准許停止原處分執行,將對國人交通安全公益有重大影響,不得貿然停止執行,故裁定友力聲請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