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要在建地或農地上興建房舍,必須申請建築執照,而在申請建築執照之前必須取得「搭排水許可」,由於宜蘭縣農田水利會對於搭排水有諸多規定與限制,造成鄉鎮市公所不少困擾,很多位在非都市計畫區的甲種建築用地,包含一般所謂的「舊厝地」,也因為沒有排水設施,以致無法取得建照。今(4)天在宜蘭縣政府擴大縣務會議當中,員山鄉長江永和就提案要求縣政府協助解決個問題,而此議案一提出,也獲得部分鄉鎮市長共鳴,紛紛發言表達心聲。縣府建設處長與工務處長雖說明目前對此一問題的處理方式,不過,提案單位還是有諸多疑慮,最後代理縣長吳澤成要求工務處於二週內蒐集相關資料,務必在灌溉水質與地主權益兼顧的原則下,訂定合法、合情、合理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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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山鄉長江永和表示,他實在不想得罪水利會長,但因為民眾在建地或農地上興建房舍,必須申請建築執照,而在申請建築執照之前必須取得「搭排水許可」,但目前宜蘭農田水利會對於搭排水有諸多限制與擴張解釋,以致民眾申請時困難重重,也引發不少民怨,希望縣府能協助解決。

壯圍鄉長簡文魁呼應江永和的說法,簡文魁表示,水利會是法人機構,豈可凌駕於縣府及鄉鎮市公所之上。況且很多非都市計畫區的甲種建築用地,包括一些「舊厝地」因為政府早年並沒有設置排水設施,如今卻要求必須有搭排許可,這樣對地主及投資者權益將是莫大影響。

縣府建設處長林國民及工務處長陳春錦都表示,目前民眾申請建築執照有關搭排的部分已經由縣府認定,並核發許可。民眾可以向工務處提出申請,由縣府來受理。聽完建設處長及工務處長的說明後,壯圍鄉長簡文魁表示,目前的情況是,排水到末端會到灌溉溝渠,而這是水利會管轄的,到了那裏他們就又會說不准排入,這樣對原本就沒有排水路的「舊厝地」確實相當不公平。

對於搭排爭議,代理縣長吳澤成裁示,工務處於二週內蒐集相關資料,務必在灌溉水質與地主權益兼顧的原則下,訂定合法、合情、合理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