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多次接獲運動滑板車的瑕疵商品通報及回收警訊,最大瑕疵在於把手及摺疊部位下管可能在使用中斷裂,造成使用者受傷,經濟部標檢局為強化民眾於休閒運動中使用滑板車安全,參採歐盟 EN 標準修訂公布 CNS 15541 「輪式運動器材-滑板車」國家標準,依使用者體重區分規格,並將把手端部衝擊、踏板及轉向管柱靜載重等項目納入試驗,增加「轉向系統」等安全要求事項。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標檢局表示,歐盟 RAPEX 及美國 CPSC 接獲運動滑板車瑕疵商品通報及回收警訊,要求廠商陸續召回具安全疑慮產品,跟據 RAPEX 及 CPSC 描述瑕疵情形,滑板車的把手及折疊機構之下管可能於使用中斷裂,造成使用者傷害,為保障民眾使用滑板車安全,於今年 6 月 12 日參採歐盟 EN 標準修訂公布 CNS 15541 「輪式運動器材-滑板車」國家標準,並在新版CNS 15541標準內容已納入瑕疵部位安全要求事項及其試驗法。

標檢局解釋,新版 CNS 15541 標準明確規定使用者體重限制,將滑板車種類區分為 A 類及 B 類,前者供體重介於 20 至 100 kg使用者使用, B 類則供體重超過 20 kg至 50 kg 使用者使用;安全要求事項增修內容包含「突出組件與邊緣」、「相互移動之部位」、「轉向系統」及「輪子」等部分;試驗法則增修「把手端部衝擊試驗」、「踏板及轉向管柱之靜載重試驗」、「耐久試驗」及「踏板衝擊試驗」等項目,並提供「標示」、「使用說明書」、「維修及保養說明書」及「製造廠商提供資訊」等產品訊息。

標檢局呼籲,民眾應選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滑板車,除確保品質,也可保障使用者及他人的安全,也建議國內產製業者參酌國家標準生產相關產品,未來將持續關注國際上有關運動器材相關標準脈動,適時檢討並制修訂相關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