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5日公布107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15日,其中超過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6個,分別為107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3日)、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6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5日)、端午節(3日)、中秋節(3日)及108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4日)等。
人事總處並表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並以前一周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明年民族掃墓節(4月5日)適逢星期四,調整4月6日(星期五)為放假日,並於前1周3月31日(星期六)補行上班;另外,108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適逢星期二,調整107年12月31日(星期一)為放假日,並於前一周12月22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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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