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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鑫說,食藥署昨已請檢察官到場偵辦,目前遭竄改效期的藥品數量仍在清查中,但已要求「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不管任何批號、效期都得全面下架回收,民眾若持有也要立即停止使用。
李明鑫說,全案已依違反藥事法移送偵辦,業者違法製造或輸入藥品,可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處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食藥署於該公司 5 樓出貨區查獲改包裝、批號及效期藥品共 1524 瓶,現場已立即封存,並將庫存品及待報廢品共逾 16 萬瓶全數封存,不准出貨。
藥師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沈采穎強調,感冒液是指示用藥,不經處方即可在藥局購買得到,一旦逾期,下肚除了療效會打折扣之外,還怕微生物孳生、汙染,導致腸胃不適。
沈采穎說,一般知名品牌的感冒液銷售佳,甚至缺貨,較不至於會有這種竄改效期的情形發生,最近食藥署陸續在 GDP 評鑑過程中揪出不良業者,顯示食藥署在管控方面仍有進步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