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天后江蕙(二姐)今(1日)遭爆25年前曾介入別人婚姻,對方妻子帶著警察上門,後江蕙簽下「妨害家庭案件」和解書,整起事件才落幕。對此,江蕙經紀人陳子鴻回應不清楚這件事,也強調不會去問江蕙,此事已事隔多年,對方選擇此時爆料,不知是何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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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刊王》報導,爆料的L小姐前夫徐聰明與江蕙是小時鄰居,後來徐聰明擔任高凌風助理,因緣際會下與江蕙開始往交往,但當時徐聰明已為人夫。兩人後來同遊美國,被L小姐胞姊知道,向她通風報信,L小姐這才驚覺丈夫外遇。後來江蕙跟徐聰明在淡水「楓丹白露」買房,L 小姐逮到機會便報警前往「攤牌」。

L小姐後來收了前夫由周姓製作人轉交的350萬元贍養費,加上為了兩個兒子的監護權,答應前夫要和江蕙和解,但這筆贍養費並未在和解書上被提及。而L小姐提出的和解書中載明「妨害家庭案件」,但寫道「出於誤會所致」,有江淑惠(江蕙本名)的簽名。至於為何多年後才決定出面爆料,L小姐表示自己錯在不該拿錢和解以及簽保密條款,她現在只希望江蕙可以出面給她一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