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跑活動退費辦法56%違規 消基會籲政府糾正

▲消基會今(24)日公布路跑調查,發現在16場路跑活動中,就有9場未列出退費辦法,違反體育署的行政指導,占整體56%。(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今(24)日公布路跑調查,發現在16場路跑活動中,就有9場未列出退費辦法,違反體育署的行政指導,占整體56%。(圖/消基會提供)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台灣近年來瘋路跑,也引發不少消費爭議。消基會今(24)日公布路跑調查,發現在16場路跑活動中,就有9場未列出退費辦法,違反體育署的行政指導,占整體56%,其餘7場雖列出退費辦法,但條件嚴苛,呼籲相關主管機關成立統一管理窗口,並制定路跑活動定型化契約強制業者遵守,以保障路跑參與者的退費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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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2015年台灣路跑賽事共有740場,平均每周有14.2場路跑比賽, 2016年每季也有超過187場路跑活動。消基會針對即將在今年3、4月開跑的16場路跑活動做調查,檢視其是否遵守「路跑活動參與者安全維護及權益保障應注意事項」,於活動簡章中列出退費辦法。

消基會指出,根據體育署在去年11月公告修正「路跑活動參與者安全維護及權益保障應注意事項」,路跑主辦單位應明訂參與者應繳交的費用、退出活動及退費辦法,但是經過調查發現,16場路跑中,就有9場活動沒有列出退費辦法,直接要求參賽者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費,明顯違反體育署的行政指導,違規率達56%。

此外,消基會也提到,雖然有7場路跑符合規定,設有退費辦法,但卻有極高的退費門檻,只讓參賽者在一定時限內申請退費。消基會認為,路跑活動應可比照「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的退費規定,依消費者取消報名的時間點,決定退費比例,越靠近比賽日期則退越少,及早通知則可拿回較多比例的報名費。

消基會呼籲,關於路跑活動的路權取得,體育署應督責各地方政府相關單位成立統一管理窗口,並將各單位聯繫電話公告於各地方政府官網,供民眾諮詢,並應制定「路跑活動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紀載事項」強制業者遵守,以保障路跑參與者的退費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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