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公路法》修法後,交通部已對Uber公司及駕駛各開出48張罰單,交通部今(2)日寄出22張處分書,分別對Uber公司開罰2.31億元、Uber駕駛開罰110萬元,並吊扣牌照及駕照4個月。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胡迪琦也強調,希望Uber在台灣合法「納管」、「納稅」、「納保險」,為民眾及駕駛提供合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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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科長黃鈴婷表示,1月6日公路法修法後,將罰鍰金額由5萬至15萬元,提高至100萬至2,500萬元,今日針對Uber公司開立11張處分書,第1張開罰100萬元、第2張開罰500萬元、第3張至第11張每張各開罰2,500萬元,總計罰鍰金額2.31億元,並做出勒令歇業處分。

另外針對Uber駕駛也開出11張處分書,每人開罰10萬元,共計罰鍰110萬元,並吊扣牌照及駕照4個月。其他74張處分書也會陸續在兩周內寄出。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胡迪琦表示,若Uber願意與國內合法運輸業者合作,或是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來提供服務,在台灣納管、納稅、納保險,為民眾及駕駛提供合法的保障,交通部也樂於與Uber溝通,協助Uber合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