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里區一名56歲陳姓男子,20年前因車禍不良於行,前年又因摔倒骨折須長期臥床,因離婚又無子嗣,生活起居都落在80歲年邁父母身上,父母年老體力不佳,平常只能餵食湯水給二兒子,無力為他翻身、清洗身體,導致陳男全身大面積褥瘡,於今年1月不幸身亡。檢方認定,3名兄弟未負扶養義務,依遺棄致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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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陳姓男子20年前發生車禍,行動不便,前年12月跌倒,導致大腿股骨及脛骨骨折,去年10月再度跌倒後臥床3個多月,平常由80歲父母照顧,但父母年邁無法為他翻身及擦澡,導致陳男背部及大腿大面積褥瘡,因長期缺乏運動,於今年1月6日因吸入性肺炎、呼吸衰竭、敗血死亡。

檢察官審酌,陳男父母平常靠撿回收物貧困度日,雖年老無力幫兒子翻身,但有餵食湯水給兒子,已盡最大能力。依《民法》規定,兄弟間也互負扶養義務,且大哥及4弟都住在隔壁,卻將臥床的陳男丟給父母照顧,放任兄弟病情惡化,依遺棄致死罪起訴3兄弟,遺棄致死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