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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年7月張富跑到彩券行,偷走41張價格200元的刮刮樂,被到場的巡邏員警逮捕,士林地檢署經偵訊後認定張富犯行明確,日前已依竊盜罪起訴,因沒錢繳納假增資案易科罰金而入監,最後由母親幫他繳交才被放出來。
台北地院3日針對詐騙股東投資款案再開庭,張富稱開庭前已先匯給股東4萬元,每人1萬元,之後會盡力籌錢,最近也開始上班重新出發,未來會想辦法籌錢,希望法院給長一點時間籌款。
不過,股東委任律師認為,張富欠4位股東合計800萬元,卻只還了4萬元,根本沒和解誠意。法官也告誡張富還款金額比例太懸殊,會影響量刑,要他盡量籌錢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