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製作人張富欠800萬 只還4萬出庭哭窮

▲電視製作人張富。(圖/翻攝自網路)
▲電視製作人張富。(圖/翻攝自網路)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曾與藝人陳美鳳傳出緋聞的前知名電視節目製作人張富,涉及多起詐騙案件,台北地院3日再度開庭,張富向法官表示,有意願還款,但是沒有還款能力,希望法官能寬限他一點時間籌錢,被法官告誡還款金額比例太懸殊,恐被認為「犯後態度不佳」,要他盡量籌錢償還,對量刑才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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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富因開設經紀公司,被股東指控私吞他們投資的金錢遭提告詐欺,另因誆稱有管道可以幫歌迷買到江蕙告別演唱會的門票,順利詐騙2名網友匯款30多萬元,先後涉犯詐欺罪,被法官判刑6個月,張富卻始終無故不到庭,也不入監服刑與繳交罰金,今年4月遭發布3個通緝,張富決定逃亡。

直到今年7月張富跑到彩券行,偷走41張價格200元的刮刮樂,被到場的巡邏員警逮捕,士林地檢署經偵訊後認定張富犯行明確,日前已依竊盜罪起訴,因沒錢繳納假增資案易科罰金而入監,最後由母親幫他繳交才被放出來。

台北地院3日針對詐騙股東投資款案再開庭,張富稱開庭前已先匯給股東4萬元,每人1萬元,之後會盡力籌錢,最近也開始上班重新出發,未來會想辦法籌錢,希望法院給長一點時間籌款。

不過,股東委任律師認為,張富欠4位股東合計800萬元,卻只還了4萬元,根本沒和解誠意。法官也告誡張富還款金額比例太懸殊,會影響量刑,要他盡量籌錢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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