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遊記》中,唐僧師徒取經曾途經過『西梁女國』,那是一個無男性的國度。現實世界裡,位於彩雲之南的雲南也確實有這樣一個女兒國,即瀘沽湖畔的摩梭人。
根據澎湃新聞網報導,世居湖畔的數萬摩梭人至今生活在以女性為軸心的母系氏族大家庭中,過著男不婚、女不嫁的阿注走婚生活(也叫阿夏婚,走婚男女雙方互稱為阿夏)。
走婚的傳說和緣起:摩梭版的牛郎織女
摩梭人的母系制不是孤立的社會現象,它有悠久的歷史。摩梭人是古羌戎的後裔。他們最初分佈在大陸西北地區。後來由西北遷入西南。據資料記載,漢代川北汶江一帶就有了母系制習俗,到了唐代,甘孜州境內有一個東女國,《舊唐書》中就曾記載東女國為西羌之別種,俗以女性為王。同時,在它南方的羅女蠻,則很有可能就是人們以圖騰族名對摩梭或彞族的稱呼。其中突出女字,也能說明與保留母系制有關。
而隨之發展而來的走婚制,歷史中也有相關記載,康熙的兒子果親王允禮在護送達賴入藏時,還目睹過當地的走婚,並為此作了一首《七筆鉤》,其中提到的『婦女當家屋中走』正是婦女擔任家長的表現,而『方便門兒,儘管有人走』則反映了當地的走婚習俗。到了道光年間,更盛傳鹽源(現屬四川涼山彞族自治區)多惡習,女多不嫁。這些都說明摩梭人母系制的發展是源遠流長的。
摩梭人母系制遺風中,最有特色的便是走婚制。這與其封閉獨特的社會地理環境有關。在金沙江和雅礱江之間,有一座南北走向的山脈,在層巒疊嶂的群山深處,有座寬闊的水面,這便是有名的瀘沽湖,瀘沽湖現位於雲南和四川的交界,在雲南西北的寧蒗縣和四川省西南的鹽源縣之間,而寧蒗縣的永寧地區,便是母系制走婚制的中心。
自魏晉南遷以來,由於交通不便,摩梭人便一直在這樣一個閉塞的環境下與世隔絕地生活著。摩梭人與外界的聯繫很少,較少受到其他文化的影響,摩梭人的母系制以及走婚制也就自然而然傳承了下來。但也存在另外幾種說法,史詩記載在羌人和藏人之間曾發生過鹽池爭奪戰,這種說法已不可考,但是明朝正德年間納西王國木氏土司的軍隊的確攻打過鹽井,其中男子相當一部分因為這場戰爭而死掉,逃亡瀘沽湖的主要是婦女兒童,根本無法婚配,於是走婚便應運而生(摩梭是納西族的一支)。
另外也存在一種說法是:摩梭人是蒙古人的後裔,史書記載元世祖忽必烈南征大理時,途經此地,始定名為『永寧』。永寧從元代開始建立永寧州,後升為永寧府,因摩梭人部落首領率眾歸順並隨軍征戰有功,賜襲永寧土司和蒗蕖土司職銜,由於派官和駐兵的緣故,一部分蒙古人便留了下來,並因通婚而與當地的摩梭人融合在一起。
我們都知道土司制度始於元朝,它雖由中央冊封,但同樣也是中央政權對地方民族統治階級的一種妥協。在土司統治下,土地和人民都歸土司世襲所有,土司各自形成勢力範圍,形成割據狀態,而摩梭人則生活在中央政權與地方割據勢力的夾縫中。當時實行『五畜租稅制』,他們把佔有的土地分為五等,即騾子地、騎馬地、耕牛地、羊子地、公雞地,每畝地的年租按牲畜的價格上繳,還以此價格為準制定了名目繁多的30多種稅。如寺廟稅、防務稅、婚禮稅等。其中婚禮稅是按土地的等級繳納與地租同等數量的訂婚稅和結婚稅。
瀘沽湖雖然資源豐富,但地區偏遠,男勞動力缺乏,生產力自然隨之下降,昂貴的結婚稅無疑是一沉重的負擔。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結婚的越來越少,走婚制也就自然而然誕生了,這樣既不影響傳宗接代,也不用交結婚稅,一舉兩得。
摩梭人活靈活現地為諸山神編造了結交阿夏的神話(阿夏意為親密的情侶),每個山神都有自己的阿夏,受母系制遺風影響,永寧、左所的摩梭人信仰幹木女神,橫臥在湖畔的獅子山便是幹木女神的化身。傳說瀘沽湖就是由幹木女神的淚水形成的。幹木女神在湖的北岸,而湖的東岸也是一座山,是一個男神,幹木女神和他是一對阿夏。
有一次男神去幹木女神處走婚,又說又笑,竟然忘了時間,不知不覺便天亮了,而阿夏生活必須在雞鳴前結束,這時男神慌了,他騎上馬就往家奔,但又放心不下幹木女神,勒馬回顧,但由於韁繩拉得過緊,馬前蹄高抬,又重重落下來,踏出一個巨大的蹄窩。就這樣,男神化身為一座山,如同一個男人永遠回顧著幹木女神。幹木女神見狀,心痛不已,所流的淚都流到馬蹄坑中,最後匯成了瀘沽湖。因為這些神話故事的存在,走婚也彌漫著神秘和浪漫的色彩。
『夜合晨離』的婚姻生活
走婚的男女雙方互稱對方為阿夏,這是他們私下的暱稱。阿夏生活是透過男子走訪實現的,這是一種『夜合晨離』的婚姻生活。有學者將其定義為『走訪制』,是人類群婚、對偶婚以外的一種繁衍後代的制度。每當夜幕降臨,男子就到女方家去住。他先往客房上扔石子,女阿夏聞訊後,開門把他迎進去。次日雞鳴之前,男子又匆匆離去。
阿夏婚除了生理和繁衍後代的需要,也是需要感情基礎的。雖然不乏短阿夏的存在,但長者也可達一二十年。阿夏之間沒有經濟的制約和等級差別的約束,全憑自己做主,因而建立阿夏關係十分簡單,一旦感情破裂,或者有第三者介入,抑或一方外出未歸,另一方即可尋找新的阿夏,婦女和男子都有權利主動解除阿夏關係,因而解除自由也是走婚的一個特點。
雖然阿夏關係建立簡單、解除自由,但也不是隨隨便便、雜亂無章的,更不是亂婚、群婚制,需得遵循一定的原則:有親戚血緣關係的嚴禁走婚,不能同時結交多個阿夏,感情破裂標誌著走婚關係的結束:若女方有小孩,走婚關係就穩定下來。同時,在一個人一生中,找阿夏也是有階段的,一開始阿夏關係是不公開的,幾個月後,男子才逐漸與女方家人接觸。直到生娃娃後,男子為子女辦滿月酒,這之後男子就公開了,走婚也從秘密階段發展為公開階段。
雖然走婚並不受經濟條件的制約,但男子的經濟條件卻對阿夏關係的確立有促進關係。找阿夏的一個重要條件便是家庭富裕、生活條件好。長阿夏之間的走婚聯繫,首先便是禮品往來,每年男方要給女方一件上衣、一件裙子、一件裹腳布。一年一次,送過後就算長阿夏了。當然,男子在出門時,女子也是有禮物回贈的。阿夏關係的長短,有時候也與禮物多少有關,如果禮品經常送,並且感情好,就能長期相處下去。
走婚的人除了禮品往來的聯繫外,在宗教信仰方面也有一定聯繫。男方可在阿夏家參加祭祖活動,共敬老人,向鍋莊叩頭、獻食物。喇嘛念經時,一般外人不能介入,但與這家婦女過走婚生活的男子可以參加。
走婚制是人類婚姻制度的未來?
隨著旅遊資源的開發,走婚制在如今越發受到關注,大部分人還是持著理解的態度,更有藏族學者說走婚是人類婚姻的未來。但筆者認為這種制度的形成有其獨特的地理環境因素和歷史傳統,是無法得到推行的,相反這種制度反而有被『一夫一妻制』同化的傾向。從忽必烈南征大理在此地派駐官員、留駐士兵,對當地的走婚制形成衝擊開始,到建國後推行的婚改,再到如今,越來越多的當地女性選擇外出上學、工作,並選擇結婚。
當然,這種母系制遺風也帶給我們另外一種文化感知。大家不分彼此、一團和氣、尊老愛幼、家庭和諧,老子的順其自然、無為而治,孔子的『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孫中山的『天下為公』精神似乎都得到不同程度的體現。
傳統摩梭文化沒有私有財產權之概念,一切財產由家庭成員共用。房間內沒有自己的衣物,院子裡則掛滿共用的衣物,他們生活的原則是分享而不是佔有,因而摩梭男子沒有成就功名、成家立業的社會壓力,男女大多一起勞動。勞動因而與親情、友情、愛情聯繫在一起,具有人類最純真樸實的情愫。互相關心、無拘無束、和諧自然,摩梭人對這一切發自人類深處的本能都毫不掩飾。
可以說,摩梭人是一塊原始母系社會的活化石。但隨著旅遊業的開發、大量觀光客的湧入、社會主流文化的影響,這種獨特的文化也在逐漸受到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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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婚的傳說和緣起:摩梭版的牛郎織女
摩梭人的母系制不是孤立的社會現象,它有悠久的歷史。摩梭人是古羌戎的後裔。他們最初分佈在大陸西北地區。後來由西北遷入西南。據資料記載,漢代川北汶江一帶就有了母系制習俗,到了唐代,甘孜州境內有一個東女國,《舊唐書》中就曾記載東女國為西羌之別種,俗以女性為王。同時,在它南方的羅女蠻,則很有可能就是人們以圖騰族名對摩梭或彞族的稱呼。其中突出女字,也能說明與保留母系制有關。
而隨之發展而來的走婚制,歷史中也有相關記載,康熙的兒子果親王允禮在護送達賴入藏時,還目睹過當地的走婚,並為此作了一首《七筆鉤》,其中提到的『婦女當家屋中走』正是婦女擔任家長的表現,而『方便門兒,儘管有人走』則反映了當地的走婚習俗。到了道光年間,更盛傳鹽源(現屬四川涼山彞族自治區)多惡習,女多不嫁。這些都說明摩梭人母系制的發展是源遠流長的。
摩梭人母系制遺風中,最有特色的便是走婚制。這與其封閉獨特的社會地理環境有關。在金沙江和雅礱江之間,有一座南北走向的山脈,在層巒疊嶂的群山深處,有座寬闊的水面,這便是有名的瀘沽湖,瀘沽湖現位於雲南和四川的交界,在雲南西北的寧蒗縣和四川省西南的鹽源縣之間,而寧蒗縣的永寧地區,便是母系制走婚制的中心。
自魏晉南遷以來,由於交通不便,摩梭人便一直在這樣一個閉塞的環境下與世隔絕地生活著。摩梭人與外界的聯繫很少,較少受到其他文化的影響,摩梭人的母系制以及走婚制也就自然而然傳承了下來。但也存在另外幾種說法,史詩記載在羌人和藏人之間曾發生過鹽池爭奪戰,這種說法已不可考,但是明朝正德年間納西王國木氏土司的軍隊的確攻打過鹽井,其中男子相當一部分因為這場戰爭而死掉,逃亡瀘沽湖的主要是婦女兒童,根本無法婚配,於是走婚便應運而生(摩梭是納西族的一支)。
另外也存在一種說法是:摩梭人是蒙古人的後裔,史書記載元世祖忽必烈南征大理時,途經此地,始定名為『永寧』。永寧從元代開始建立永寧州,後升為永寧府,因摩梭人部落首領率眾歸順並隨軍征戰有功,賜襲永寧土司和蒗蕖土司職銜,由於派官和駐兵的緣故,一部分蒙古人便留了下來,並因通婚而與當地的摩梭人融合在一起。
我們都知道土司制度始於元朝,它雖由中央冊封,但同樣也是中央政權對地方民族統治階級的一種妥協。在土司統治下,土地和人民都歸土司世襲所有,土司各自形成勢力範圍,形成割據狀態,而摩梭人則生活在中央政權與地方割據勢力的夾縫中。當時實行『五畜租稅制』,他們把佔有的土地分為五等,即騾子地、騎馬地、耕牛地、羊子地、公雞地,每畝地的年租按牲畜的價格上繳,還以此價格為準制定了名目繁多的30多種稅。如寺廟稅、防務稅、婚禮稅等。其中婚禮稅是按土地的等級繳納與地租同等數量的訂婚稅和結婚稅。
瀘沽湖雖然資源豐富,但地區偏遠,男勞動力缺乏,生產力自然隨之下降,昂貴的結婚稅無疑是一沉重的負擔。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結婚的越來越少,走婚制也就自然而然誕生了,這樣既不影響傳宗接代,也不用交結婚稅,一舉兩得。
摩梭人活靈活現地為諸山神編造了結交阿夏的神話(阿夏意為親密的情侶),每個山神都有自己的阿夏,受母系制遺風影響,永寧、左所的摩梭人信仰幹木女神,橫臥在湖畔的獅子山便是幹木女神的化身。傳說瀘沽湖就是由幹木女神的淚水形成的。幹木女神在湖的北岸,而湖的東岸也是一座山,是一個男神,幹木女神和他是一對阿夏。
有一次男神去幹木女神處走婚,又說又笑,竟然忘了時間,不知不覺便天亮了,而阿夏生活必須在雞鳴前結束,這時男神慌了,他騎上馬就往家奔,但又放心不下幹木女神,勒馬回顧,但由於韁繩拉得過緊,馬前蹄高抬,又重重落下來,踏出一個巨大的蹄窩。就這樣,男神化身為一座山,如同一個男人永遠回顧著幹木女神。幹木女神見狀,心痛不已,所流的淚都流到馬蹄坑中,最後匯成了瀘沽湖。因為這些神話故事的存在,走婚也彌漫著神秘和浪漫的色彩。
『夜合晨離』的婚姻生活
走婚的男女雙方互稱對方為阿夏,這是他們私下的暱稱。阿夏生活是透過男子走訪實現的,這是一種『夜合晨離』的婚姻生活。有學者將其定義為『走訪制』,是人類群婚、對偶婚以外的一種繁衍後代的制度。每當夜幕降臨,男子就到女方家去住。他先往客房上扔石子,女阿夏聞訊後,開門把他迎進去。次日雞鳴之前,男子又匆匆離去。
阿夏婚除了生理和繁衍後代的需要,也是需要感情基礎的。雖然不乏短阿夏的存在,但長者也可達一二十年。阿夏之間沒有經濟的制約和等級差別的約束,全憑自己做主,因而建立阿夏關係十分簡單,一旦感情破裂,或者有第三者介入,抑或一方外出未歸,另一方即可尋找新的阿夏,婦女和男子都有權利主動解除阿夏關係,因而解除自由也是走婚的一個特點。
雖然阿夏關係建立簡單、解除自由,但也不是隨隨便便、雜亂無章的,更不是亂婚、群婚制,需得遵循一定的原則:有親戚血緣關係的嚴禁走婚,不能同時結交多個阿夏,感情破裂標誌著走婚關係的結束:若女方有小孩,走婚關係就穩定下來。同時,在一個人一生中,找阿夏也是有階段的,一開始阿夏關係是不公開的,幾個月後,男子才逐漸與女方家人接觸。直到生娃娃後,男子為子女辦滿月酒,這之後男子就公開了,走婚也從秘密階段發展為公開階段。
雖然走婚並不受經濟條件的制約,但男子的經濟條件卻對阿夏關係的確立有促進關係。找阿夏的一個重要條件便是家庭富裕、生活條件好。長阿夏之間的走婚聯繫,首先便是禮品往來,每年男方要給女方一件上衣、一件裙子、一件裹腳布。一年一次,送過後就算長阿夏了。當然,男子在出門時,女子也是有禮物回贈的。阿夏關係的長短,有時候也與禮物多少有關,如果禮品經常送,並且感情好,就能長期相處下去。
走婚的人除了禮品往來的聯繫外,在宗教信仰方面也有一定聯繫。男方可在阿夏家參加祭祖活動,共敬老人,向鍋莊叩頭、獻食物。喇嘛念經時,一般外人不能介入,但與這家婦女過走婚生活的男子可以參加。
走婚制是人類婚姻制度的未來?
隨著旅遊資源的開發,走婚制在如今越發受到關注,大部分人還是持著理解的態度,更有藏族學者說走婚是人類婚姻的未來。但筆者認為這種制度的形成有其獨特的地理環境因素和歷史傳統,是無法得到推行的,相反這種制度反而有被『一夫一妻制』同化的傾向。從忽必烈南征大理在此地派駐官員、留駐士兵,對當地的走婚制形成衝擊開始,到建國後推行的婚改,再到如今,越來越多的當地女性選擇外出上學、工作,並選擇結婚。
當然,這種母系制遺風也帶給我們另外一種文化感知。大家不分彼此、一團和氣、尊老愛幼、家庭和諧,老子的順其自然、無為而治,孔子的『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孫中山的『天下為公』精神似乎都得到不同程度的體現。
傳統摩梭文化沒有私有財產權之概念,一切財產由家庭成員共用。房間內沒有自己的衣物,院子裡則掛滿共用的衣物,他們生活的原則是分享而不是佔有,因而摩梭男子沒有成就功名、成家立業的社會壓力,男女大多一起勞動。勞動因而與親情、友情、愛情聯繫在一起,具有人類最純真樸實的情愫。互相關心、無拘無束、和諧自然,摩梭人對這一切發自人類深處的本能都毫不掩飾。
可以說,摩梭人是一塊原始母系社會的活化石。但隨著旅遊業的開發、大量觀光客的湧入、社會主流文化的影響,這種獨特的文化也在逐漸受到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