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前女子團體「星女F4」團員邱詩玲,於今年6月3日下午在租屋處巷口的車內吸食笑氣,被警員攔查時拒檢,還揮拳襲警,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北檢訊後裁定妨害公務,考量她認罪且無再犯之虞,准以緩起訴2年,並罰鍰3萬元,勞動服務6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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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3日下午,民眾報案指稱疑似有人在車上吸毒,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派員查看,發現35歲的邱詩玲在北市潮州街住處巷口的白色汽車內,手持氣球,疑似吸食笑氣。警方敲窗要求她下車接受盤查,邱女卻欲開車離去。

處理的林姓警員見狀,以警用機車堵在邱詩玲的轎車前,持槍托敲擊車窗,再次要求下車受檢。邱詩玲搖下車窗,隊員警口出穢言,並下車揮拳敲擊林員的安全帽,隨後遭上銬逮捕,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同時,警方也於車內起出疑似吸食笑氣使用的氣球與2只鋼瓶。

邱詩玲受偵訊時表示,鋼瓶內的氣體是「氧氣」非「笑氣」,強調自己沒吸毒、沒犯法,不滿警方為何攔查她,才會憤而動手,一切是誤會。但警方表示,邱女已非首次疑似吸食笑氣,曾於於家中吸食後出現腳踹鄰居大門等誇張行徑,令鄰居與警、消單位不堪其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