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贈「青蜂車」周董抗稅敗訴定讞 要補繳58萬元

▲周杰倫拍攝《青蜂俠》後,獲得片商贈送青蜂車。(圖/翻攝自周杰倫臉書,2016.03.10)
▲周杰倫拍攝《青蜂俠》後,獲得片商贈送青蜂車。(圖/翻攝自周杰倫臉書,2016.03.1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周杰倫接演好萊塢電影《青蜂俠》時,獲片商贈與道具車「青蜂車」作為紀念,周杰倫將車運回台灣時申報價僅16.5萬元台幣,但海關重驗估價約台幣198萬元,因此向周杰倫討稅加罰錢,周杰倫提訴願後仍需補稅58萬元,之後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11日傍晚,判周杰倫敗訴定讞,應補稅5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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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倫當時申報16萬5000元,卻遭海關重驗估價約198萬元,認為他低報逃漏稅,因此追討加罰錢共257萬元,周杰倫不服,經訴願後仍需補稅58萬元。

但周杰倫主張「青蜂車」僅是逾50年的舊車殼,連排氣管與門鎖都沒有,根本無法開上路,該部車輛價值甚低,運抵台灣後也未領牌上路,不應要求他補繳稅額。他也曾表示,「青蜂車」對他來說有感情及回憶,「這不是幾萬幾萬的問題,而是非對錯的問題」。

周杰倫之後改提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處分於法有據,因此判周杰倫敗訴,經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11日傍晚做出判決,仍判周杰倫敗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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