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象文教基金會創辦人許博允,被控4年前在擔任台北市政顧問時,對台北市立交響樂團一名翁姓女聲樂家性騷擾、強吻等,台北地院審理後,26日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許男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翁女指控,2012年8月27日許男到北市立交響樂團參觀時與她攀談,趁機撫摸她的手臂,之後一群人前往餐廳用餐時,又多次伸手撫摸她的後背,要到PUB續攤時坐在副駕駛座的許男,趁開車的翁女不注意,多次伸手觸摸她的身體,還在PUB突然偷親她,令她身心受到傷害。
翁女事後在親友的支持下出面控訴,2013年2月經台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做出「性騷擾事件成立」決議;而台北地檢署將許男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台北地院經3年多審理,26日判許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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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女事後在親友的支持下出面控訴,2013年2月經台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做出「性騷擾事件成立」決議;而台北地檢署將許男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台北地院經3年多審理,26日判許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