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民眾向嘉義市北興派出所報案指稱,其遭到前夫毆打,前夫並揚言要開槍打死她,讓她心生畏懼,線上巡邏警力巡佐張世立、警員林佑翰於獲知後立即到場,並見報案之當事人身上有多處挫傷,員警先予確認是否需要救護車到場協助就醫,當事人表示由家人陪同自行前往就醫即可,處理人員便帶同報案當事人及在場之被害人前夫曾嫌至派出所進行瞭解及後續家暴通報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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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員警初步了解,胡姓被害人與加害人已無婚姻關係,但目前仍共同居住在彰化地區;日前因為加害人懷疑被害人另結新歡,遂在彰化共同居住處對其動粗,造成被害人身體多處挫傷,被害人因為無法忍受長期遭受加害人的暴力相向,躲回嘉義娘家暫住,但加害人卻心有不甘一直傳送訊息;內容為「相不相信我會用槍打死妳等恐嚇語詞」,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日前加害人直接從彰化僱車到被害人嘉義娘家中談判,警方到場處理請雙方當事人到派出所之際,加害人卻突然出手推被害人並且大聲辱罵三字經等語,處理警方人員立即將加害人以傷害、公然侮辱罪等之現行犯加以逮捕帶回派出所調查。

由於曾嫌揚言要開槍打死被害人,派出所所長羅吉雄、副所長吳修安及警員林佑翰不敢大意,經細心調閱被害人娘家附近監視器,比對加害人曾嫌以何交通工具抵達現場及有無攜帶隨身物品時,赫然發現加害人曾嫌於抵達被害人娘家下車時有攜帶隨身側背包,但於處理人員前往現場時,曾嫌卻未攜帶隨身側背包,所長及處理人員等大膽假設,嫌疑人的隨身側背包應藏有不法物品或凶器,逐於被害人娘家屋前展開搜查,果然於被害人娘家門外置物櫃內查獲嫌疑人藏放的隨身側背包,經檢視曾嫌所攜帶側背包內發現藏有改造手槍2支及制式子彈15發,曾嫌坦承該等槍彈係為他所持有,警方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然侮辱、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將曾嫌移請嘉義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