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頂新製油兼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遭控涉入味全油品案,大撈2.1億。今年3月間,經一審台北地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共判處4年徒刑,味全則共遭罰1550萬元。全案經魏應充等不服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今天(25日)上午首度開庭,魏應充在法庭內表示,他一向以品質為優先考量,但一審判決卻把味全當作犯罪集團,對他是嚴重汙衊!魏應充的委任律師余明賢也批評一審法官是「將判決當小說寫!」。
魏應充在3年前,因涉嫌默許部屬購買大統長基摻混銅葉綠素,並指示進口低價棕櫚油,冒充高價橄欖油、葡萄籽油進行販售,賺了約2.1億元遭起訴。一審被判處4年徒刑,魏應充在當時曾透過律師對判決提出質疑,痛批一審只靠推論、缺乏證據、任意擴張刑罰範圍、侵害人權。台北地院則反擊表示道:「標示是魚翅,卻是冬粉做的,買家能接受嗎?」
不過對此說法,魏應充的委任律師余明賢則痛批,北院比喻味全把「冬粉當魚翅賣」,根本就是把「判決當小說寫!」。判決書內無任何證據證詞可證明,魏應充用低價採購來做犯罪行為,法官等於是將味全公司上上下下都認為是犯罪集團。若企業採用有競爭力的價格就是犯罪的話,那台灣每間代工廠大老闆都要人人自危!
魏應充今天不發一語步入法院,在法庭內他則強調,希望能撤銷原判、改判無罪。魏應充表示:「我多年來經營食品事業,一直都以品質為第一優先,無論在什麼場合對於各事業員工都要求必須重視品質,滿足消費者對品質的需求,也對於員工遵法、守法、戰戰兢兢的工作態度非常有信心,非常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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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對此說法,魏應充的委任律師余明賢則痛批,北院比喻味全把「冬粉當魚翅賣」,根本就是把「判決當小說寫!」。判決書內無任何證據證詞可證明,魏應充用低價採購來做犯罪行為,法官等於是將味全公司上上下下都認為是犯罪集團。若企業採用有競爭力的價格就是犯罪的話,那台灣每間代工廠大老闆都要人人自危!
魏應充今天不發一語步入法院,在法庭內他則強調,希望能撤銷原判、改判無罪。魏應充表示:「我多年來經營食品事業,一直都以品質為第一優先,無論在什麼場合對於各事業員工都要求必須重視品質,滿足消費者對品質的需求,也對於員工遵法、守法、戰戰兢兢的工作態度非常有信心,非常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