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於上月(6月)提出勞基法修正草案「一例一休」制度。據了解,這項草案可以達到「周休二日」和國定假日統一的目的。休假日,老闆不需要勞工加班,就可以達到周休二日;如果勞工自己想加班,在雇主同意的狀況下,也可以增加額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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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成本方面,勞基法第24條原文規定,休假日出勤,工資前2小時增加1/3;現在則是增加1又1/3。等於每加班1小時,可以再多拿1小時的時薪。

根據民調顯示,目前有八成民眾贊成「一例一休」通過,而少數民眾則是寧願休假,也不願意為了搶賺加班費而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

現年27歲的張先生目前在台北從事業務的工作,他表示,雖然新憲法的草案看起來好像對勞工有利,但不表示各大企業都會依法執行,所以對於「一例一休」沒有特別的看法。

他也表示,因為自身的工作性質常需要加班,實在很難明確計算出加班的時數,關於爭取「加班費」這點,他寧可選擇在休假日好好放鬆,也不願意為了那幾個小時的額外收入而犧牲難得的「休假日」。

此外,根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發現,對於今(2016)年1月,勞動部規定工時由下修為一週40小時,有高達七成八上班族表示完全沒有受惠,其中更有一成受訪者表示「薪水反而因此減少」。現在同樣拿「休假日」及「給予加倍薪資」兩者來做比較,仍有高達七成四的上班族寧願「好好休假」。

對此狀況,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李大華指出,「縮短工時」是許多勞工樂見的結果,也是各國現階段的趨勢。勞基法雖然有嚴格規定,但仍無法完全抑止有些企業超時加班的亂象,使台灣上班族對規範失去信心,修法無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