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抱怨台中市清運業者調漲社區垃圾清運費用,對此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為避免業者藉機調漲家戶垃圾收費,已經將事業廢棄物跟一般廢棄物區隔,調整價格僅針對事業廢棄物代處理費用,不包含家戶、社區大樓、小型商家(如小吃店、飲料店)等一般廢棄物,不影響日常民生;業者不能以市府調整事業廢棄物處理費用的名義,變相調漲一般廢棄物的處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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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因為發生垃圾量太多,轄內焚化爐無法處理的窘境,因此將事業廢棄物送外縣市焚化,成本增加,市府環保局因而調整事業廢棄物收費標準由每公噸2250調至2800元,今年元月份因垃圾危機解除,不再委外處理,處理成本下降,由每公噸2800元處理費降為每公噸2250元,因此事業廢棄物從今年度起已恢復原價。

另外在一般廢棄物處理費用部分,始終都維持每公噸2000元,不影響家戶、社區及小型商家,環保局請業者勿以此為由調漲垃圾清運費,並應詳實與住戶溝通;環保局也將透過限制「進廠核可量」等方式管控,並持續透過公會協調業者勿藉機漲價

台中市環保局洪局長正中強調,如果民眾有認為漲價不公平,可透過環保局成立的「調查清除業者廢棄物清理費執行小組」協助調查;也可改由垃圾車處理方式(隨水費徵收垃圾清除處理費),委託清潔隊收運。

台中市府環保局為平穩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價格,104年即已成立「廢棄物聯合查緝小組」,調查清除業者是否藉機漲價,並同時設立檢舉專線(04-2220-1905或04-2229-4025);經調查,104年間社區大樓清除處理費用已有83處調回原價。民眾如發現業者藉此聯合調漲,可撥打專線或透過市府1999專線向環保局反映,環保局將迅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