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新冠肺炎爆發以來,截至今天台灣已經連續4天零確診,累計17天沒有本土病例。欣喜之餘,大家都想問,何時才能恢復正常生活?換個方式問,疫情平穩後,人民能不能拿回自己原有的權利,重新監督執政者?我的答案是悲觀的,一切都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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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這場抗疫戰役,政府強制作為,處置明快,連帶使得台灣在歐美各國陸續爆發大規模感染時,能夠維持低確診、同時保有一定數量的防疫物資,甚至還可以提供外援。

「成敗論英雄」,蔡政府因此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及肯定,不能否認。

但所付出的代價,是人民與政府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從此失衡,政府本就有保護人民的義務,卻趁疫情之際從民眾的權利中拿到了更多權力,變相擴權。

蔡政府自始至終都不願發布緊急命令或宣布緊急狀態,認為沒有必要,卻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來規範一切原本沒有的限制及民眾行動自由。

從禁止民眾出國、規定民眾戴口罩才能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進出公共場所、要求保持社交距離;要求清明連假去過觀光景點者要自主健康管理;要求所有八大行業全面停業等措施,無一不是。

有人會說,因為疫情關係,這是不得不為。但政府作為施政主體,限制人民住居及行動必須有其法源依據,更不能違背憲法。

「紓困條例」其實是奠基在「傳染病防治法」上為了解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受影響之產業紓困之用,同時針對罹患或疑似確診者不服主管機關指示所訂出的罰則。

這樣的一個特別條例,是遇到問題修問題,量身訂造不說,本來就是權宜修法,何況「紓困條例」施行日期只到明年6月30日就結束。這樣的權宜修法,成了疫情之下政府極大化行政權力的濫觴,既沒有明確規範政府權責,更不符比例原則。

更讓人擔憂的是,民進黨靠著立院多數優勢,強行通過「紓困條例」,成為疫情期間唯一準則,任意追加預算、要你在家就在家、關店就關店,如此「大政府、小人民」的作法,在疫情告終後還會延續下去。

現在疫情減緩,八大行業業者希望政府能宣布恢復營業、旅遊業者希望入出境能夠解禁、航空業者期盼恢復航班、民眾希望能夠自由進出公共場所,當初禁止事項的標準何在?現在要解封又是誰說了算?

沒有監督機制、沒有明確法源,疫情期間一切規定都照著「疫情指揮中心」走,無法批評、也不能質疑,彷彿「順時中」才是王道,但真能這樣嗎?疫情過後,又要開始「順誰」?

疫情爆發以來的這100多天,民眾所做出的配合及犧牲,讓民進黨政府得到掌聲,甚至取得了跟對岸叫板的國際聲量,讓民進黨竟成疫情下唯一的受惠者。

疫情終將緩解,經濟也會站起,只是人民權利、兩岸關係、言論自由這些東西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來。

●作者:錢震宇/資深媒體人、開放智庫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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