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錢櫃台北林森店的一場大火,不僅釀成五人死亡的悲劇,更燒出消防安檢是否落實,以及市政是否出現怠惰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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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目前的調查結果及相關報導,事故起因疑似錢櫃因應電梯施工期間,為避免工程誤觸警報打擾客人,從今年二月起就關閉了消防警報、灑水系統、排煙設備、內部廣播、緊急照明等5項消防設備,真的是讓客人「用生命唱歌」,非常離譜。

問題是,這麼荒謬的公安漏洞,究竟如何產生的?

台北市政府第一時間的回應是:業者私自施工,卻未依規定送交「消防防護計畫」。目前已證實錢櫃其實在二月後又順利通過了3次安檢,而且稽查員對電梯工程也知悉。究竟是業者瞞天過海,還是政府疏失甚至包庇,此刻陷入羅生門,有待進一步調查。

然而,更大的問題其實已經浮現。

台北市政府在事故發生後,立刻發動專案稽查,並對錢櫃的「松江店、南京店、敦南店、中華新館西門店」等四個據點勒令停業。市府這次雷厲風行的止血行動,反而暴露出更多更深層的問題:

第一,不用經過「限期改善」就直接勒令停業,有違法之虞。

《消防法》第37條規定「消防安全設備規定者,經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才開罰;經開罰仍不改善,才勒令停業」,過去實務上的檢查和開罰也是這樣進行。為何這次安檢未過,就勒令停業?

市府為了止血,做出像這樣有違法之虞的處分,業者在風頭上或許不會吭聲,事後卻可能訴願求償,到時候又是納稅人買單。不禁讓人質疑,這是深切的檢討改善,還是政治表演?

第二個問題是,錢櫃這些據點過去到底是怎麼通過檢查的?

讓我們退一萬步,姑且法律規定,就當這些據點真的都嚴重違規到「應立即停業」的狀態好了,那顯然這些消防設備缺失非常大,那麼,這些地方當初怎麼通過檢查的?

消防檢查的發動,主要有下列兩種方式:第一種是業者主動申報,經消防單位檢查後取得許可;第二種是政府主動稽查,依據台北市自己的「年度消防安全檢查執行計畫」,KTV屬於甲類場所,一年應抽檢兩次,再加上專案檢查,一年至少有三次被檢查的機會。

錢櫃這些據點如果真的這麼不安全,勒令停業只是剛好,那這些年通過的一次次檢查,到底是安檢並未落實,還是官商勾結徹底護航?無論是哪一個,都表示市府的螺絲真的鬆了。

第三個問題是,對於未來如何革除這項弊病,確實保障消防安全,市府有具體對策是什麼?

這次動起來抽查的不僅是北市,其他縣市也動作頻頻。然而,我們更該關心的是,當事件的熱度過去後,是否有進行徹底究責和落實制度改革。

事實證明,一旦政府沒有落實安檢而光靠企業自律,就是安全漏洞百出,五年前的桃園新屋大火是如此,如今的林森錢櫃大火也是如此。

那該怎辦?

第一,現行法規下雖然有抽查,但這種抽查卻很可能是「事先通知業者」的調查。如此一來,即便設備硬體無虞,仍無法查知設備是否被不當關閉,形同檢查上的漏洞。

為何會有這個漏洞?依照目前《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注意事項》第五點規定,消防檢查要「依排定檢查日程事前通知受檢場所備齊下列文件」。

結果,各縣市消防單位在實務上就現分歧。有些縣市在抽查時會依「注意事項」事先通知,有的會進行「突襲檢查」。

林森錢櫃的悲劇,如果真如市府所說,是通過檢查後才擅自關閉消防設備,那就應該努力推動修法,避免消防檢查一國兩制,全面進行突襲式的抽查,才能降低業者擅自關閉設備的安全漏洞。

第二,消防檢查未能落實,如果是官箴不良,就應該加強考核並從重處罰,以避免官商勾結、包庇護航。

這一波針對KTV擴大稽查,但消防安全的漏洞絕對不止KTV,新屋大火的保齡球館,多次被報導的補習班等等,所有依法應申報消防設備的場所,都應該被確實檢查。

當然,在這樣的安檢勤務需求下,我們也該考量消防長期「人力不足、冗務過重」的困境,加強人員補充和勤務合理化,把人力用在刀口上,才能確實進行安檢。

第三,對於消防安檢通過後就惡搞的業者,一旦確定事故起因是業者責任,應該加重處罰,儘可能業者的僥倖心態。

消防安檢是保障人民安全的基本工作,政府責無旁貸。每一次的悲劇事故,其實也是每一個警醒政府和推動改革的機會。比起止血式的政治表演,確實檢討究責,推動制度改革,才能真正避免下一場悲劇的發生。

●作者:李兆立/時代力量智庫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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