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新光百貨公司3月21日起,陸續接獲顧客來電詢問館內是否有人感染2019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一事,並於社群軟體群組發現有人散播相關訊息,該百貨業者管理部門驚覺有異,立即向第六分局報案,警方迅速組成專案小組,於2小時內查緝散播假訊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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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警六分局3月23日接獲新光百貨公司管理部門報案,稱於社群軟體發現民眾轉載該公司櫃姐感染新冠肺炎等不實訊息,影響該公司聲譽,希望警方能揪出散播者,警方絲毫不敢大意,除同步通報衛生局外,立即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並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迅速於2小時內將江女、劉男查緝到案。兩人均表示係聽聞他人轉述該百貨公司內疑似有人感染,未經審慎查證,即於社群軟體發文,警方詢據後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防疫期間民眾應審慎識別各項訊息並加以查證,切勿因一時未查而散播不實訊息,誤踩防疫紅線,警方必將散播不實訊息造成社會恐慌者繩之以法,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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