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領有台灣身分證的女子今( 14 )日搭乘從上海返台的班機,並於松山機場入境,由於未出現症狀,被列為「居家檢疫」的對象。不料這名女子晚間7時搭乘高鐵南下左營站,被高鐵公司通報,由警方將她帶下車戒護。而高雄市衛生局疾病管制處也趕到女子住處,針對違規事項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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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這名女子在 14 日抵達松山機場後,防疫單位便給她居家隔離通知書,並要求她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時要帶著口罩,而她搭乘高鐵時,被過濾資料發現是須自自主管理的名單之一,因此高鐵公司才通報警方。

高雄市衛生局疾病管制處也對女子開出通知書,表示女子違反居家檢疫規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 58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69 條規定,開罰 1 萬元至 15 萬元的罰鍰。對此,當事人「拒絕簽名」,高雄衛生局將在明( 15 )日上午 9 時將召開記者會說明。

台灣高鐵公司表示,本案因可能涉及違反傳染病防制法相關規定,於接獲通報後,除立即通知鐵路警察外,並針對該旅客搭乘之列車及行經動線進行加強消毒。

台灣高鐵再次呼籲旅客若已接獲「居家檢疫」、「居家隔離」通知者,依照規定不得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高鐵公司也將積極配合政府防疫措施,以維護旅客安全。(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