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藉黃姓女子於1月29日在Line通訊軟體上,散播小三通地接人員已感染武漢肺炎等不實訊息,全案金門地檢署昨(30)日偵查終結,黃女被處以緩起訴,並裁罰新台幣十萬元罰金。
金門縣警察局於109年1月29日20時許接獲通報,有人於通訊軟體Line的群組內散播「金門有人中了」、「在機場金廈一條龍上班」、「真的,剛剛朋友打來說別去醫院」等武漢肺炎疫情,恐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之散播傳染病疫情不實訊息罪行規定,旋在金門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下積極蒐證,循線查獲貼文者係住金門、從事服務業之43歲黃姓女子。
▲金門地檢署主任檢查官吳文城表示,涉案黃女遭處以緩起訴並開罰十萬元。(圖/蔡若喬攝, 2020.01.31)
經訊問後,黃女坦承不諱,惟於犯後深表悔悟,態度良好,全案偵查終結處以緩起訴,裁罰新臺幣10萬元,並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10個月內完成指定之「預防再犯暨法治生命教育課程」1次,另應當庭書立悔過書。
金門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呼籲,民眾面對相關疫情資訊更應謹慎面對,切勿以訛傳訛,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之規定,散播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洪家原提醒,若發現有任何散播不實訊息,或對已徵用之防疫物資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與有患者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等情事,均得向轄區檢警舉發,檢察官定會立即偵辦,共同守護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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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訊問後,黃女坦承不諱,惟於犯後深表悔悟,態度良好,全案偵查終結處以緩起訴,裁罰新臺幣10萬元,並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10個月內完成指定之「預防再犯暨法治生命教育課程」1次,另應當庭書立悔過書。
金門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呼籲,民眾面對相關疫情資訊更應謹慎面對,切勿以訛傳訛,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之規定,散播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洪家原提醒,若發現有任何散播不實訊息,或對已徵用之防疫物資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與有患者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等情事,均得向轄區檢警舉發,檢察官定會立即偵辦,共同守護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