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稅有理」,請大聲說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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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堆天馬行空的廢話當中,終於看到了一個讓真正「庶民」心有戚戚焉的政見,那就是「抗稅」!

這是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張善政在網路節目直播時批評,想到政府的錢都被掏空,讓他想要發動「抗稅運動」。

張善政並沒有非常具體的一一指陳是哪個人、哪筆錢「被掏空」,他的指控仍然大有商榷。

然而,張善政所說的「錢亂花」,作為整個國家的「金主」:廣大的納稅人,還真的該好好思考一下,所繳的納稅錢真的該好好的一筆清算清楚。

要好好清查政府如何花錢、花在政客的身上有價值嗎?真要清查,千頭萬緒,但是總要有一個起頭,好凝聚全民意志來發起「抗稅運動」,該找誰開刀,進行這場偉大運動呢?

我的腦海中,立刻跳出就是「在有和沒有之間」的高雄市長韓國瑜。

為什麼稱他是「在有和沒有之間」?2019年12月21日,高雄市街頭有號稱85萬人在大遊行,身為《集會遊行法》法定的負責人,高雄市長韓國瑜有出現在街頭,但他並沒有扮演「高雄市長」負責督管這個遊行,而是以「總統候選人」身分,匆匆出現,有匆匆離去。

而在高雄跨年之際,韓國瑜又在最後倒數迎新的關頭出現了,沒有進行任何「銷假」程序的韓國瑜,又變成是「高雄市長」身分,上台以「高雄市長」身分,致詞當主人‧‧‧

身為納稅人,想到辛辛苦苦的血汗錢花到這種「在有和沒有之間」的市長身上,真的很想要立刻響應張善政:「抗稅有理」!

當然只針對韓國瑜並不公平,台灣政治領與中,只有韓國瑜是「有和沒有之間」嗎?當然不是!

公平一點的來說,2018年連任之後,柯文哲雖然名字還叫做是「台北市長」,但他出現在新聞上的話題,都是選舉、都是民眾黨‧‧‧也是「有和沒有之間」,難怪在六都市長評比中,和韓國瑜「並駕齊驅」!

其實,只針對兩位市長也不公平,去檢視那些不知在幹嘛的許多立法委員們、還有罄竹難書的一整年都在拚選舉的許多政府高層們,納稅人看到的「有和沒有之間」的所謂「公僕」,真的應該火大「抗稅」!

然而,眼看許多公僕都在混,都是「有和沒有之間」,台灣的納稅人卻依然竟如此卑微,只能私下鬱卒、無奈,卻沒得選擇,永遠只能含怨、含淚、含悲、含恨:投票和繳稅去!

真的,只有讓「抗稅」能成為選舉的主導思潮,才夠格叫民主進步!

民主國家的興起歷程中,「稅」一向是推動人民權利意識,爭取「主權在民」的重要驅動力,最老牌的民主國家:英國「大憲章」運動以來,民主憲政國家重要原則之一就是:「政府向人民徵收與運用任何一毛錢的稅金,都必需得到人民的同意,並且需完成合法的程序!」

當人民對「稅」有了權利意識,才讓民主從理論變成實際。

一七八九年,法國爆發了大革命,起因雖複雜,一般政治上解釋的主因是政府花費龐大,人民需承擔重稅,然而當時稅制極度不公平,法國人民因而奮起,開創了共和國。

一七七六年,扛著重稅的美洲人民,又得揹上茶葉、紙張、玻璃的稅捐,當時英國喬治三世為了嚴格執行在殖民地徵稅,竟預先派軍隊進駐波士頓,就這樣,七月四日,美國獨立戰爭就這樣開始,一個民主共和國誕生了。

雖然在台灣憲法中「人民有納稅之義務」,但從主權在民角度看,就算政府徵稅依法有據,政府的稅收運用,符合老百姓的期待嗎?滿足了老百姓的需求嗎?政府的稅制公平嗎?人民是否也有權利要求政府應該如何運用稅金呢?妥善運用老百姓的稅金,是不是更該視為是政府應盡之「義務」呢?

問題是,政府不想甩老百姓,卑微的人民又能怎麼樣呢?無助與無奈,何時才有改變的一日?

要讓已經被不公平繳稅繳到滿肚子火的受薪階級降火氣,政府,請先明確加上一條:【政府和政客有善用人民稅金之義務,濫用者,必受最嚴厲之制裁!】

更要明文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當政府發生了胡作非為任意濫用公帑時,或是習慣性的怠忽職守,人民就有對這些錢不認帳、拒繳稅的權利!】

當然,這樣的條文,請問張善政,想到所有「在有和沒有之間」的「韓國瑜們」的行為,你真的敢來簽嗎?

●作者:黃創夏/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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