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氣象,許多消費者也計畫趁此機會替換新手機,為了避免一時手滑摔壞了新手機,通常電信業務人員也會鼓吹加購「行動裝置保險」;但是,自2018年元旦後的手機保險已經大幅修改規定,特別是「過去的手機意外保固並無維修次數上限,但現今則限定1 年最多維修3次。」消費者需要看清楚合約,再決定是否選購。
羊毛出在羊身上,消費者與業者之間的「心計攻略」,必不可少,電信業者所推出的方案,都是經過精算之後的結果,消費者的算盤未必能夠打得如此精準;例如業者先是推出「低價吃到飽」搶客,在割喉戰之後,一度試圖以「不當使用網路」之名,祭出「降速」、「解除合約」、「回溯收費」等狠招,但是卻引發市場一片嘩然,只能急踩剎車。
另一方面,電信業者制訂對己方有利「遊戲規則」的模式,也呈現在「行動裝置保險」上;首先,消費者在購買手機時,必須當下就決定是否加購保險,因為業者認為「一旦離開櫃檯,將無法確認消費者手上的手機是否為全新且自該通路售出。」因此消費者不能買了手機再尋找適合自己的保險商品投保,建議一定要提前了解與比較保險內容。
此外,過去的保險方案只要是「意外」,無論是人為導致的手機泡水、螢幕摔毀、破裂、受潮所導致的手機故障,都可享不限次數免費維修,但或許業者猛然驚覺維修的頻率過高,不符成本計算,因此現在的「行動裝置保險」限制在1年內僅能享有3次免費維修,例如台灣大哥大與富邦產物保險合作的「好價在」方案,更規範「2年2次」的累計最高賠償次數,保障大幅縮水。
再者,消基會曾經針對遠傳、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神腦數位、Studio A、以及燦坤等手機業者進行「手機保險」相關調查,發現「人為意外」或「人為故意」的判定標準,全由工程師一言而決,同樣的,送修的手機是否可以維修,也是工程師說了算。一旦工程師說:「無法修復!」消費者只能默認,收回受損舊機或是乖乖掏出4500元「買」回一部整新機(被退貨或者有異常的手機經過整理,可用部分重新組裝。),種種問題都值得消費者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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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電信業者制訂對己方有利「遊戲規則」的模式,也呈現在「行動裝置保險」上;首先,消費者在購買手機時,必須當下就決定是否加購保險,因為業者認為「一旦離開櫃檯,將無法確認消費者手上的手機是否為全新且自該通路售出。」因此消費者不能買了手機再尋找適合自己的保險商品投保,建議一定要提前了解與比較保險內容。
此外,過去的保險方案只要是「意外」,無論是人為導致的手機泡水、螢幕摔毀、破裂、受潮所導致的手機故障,都可享不限次數免費維修,但或許業者猛然驚覺維修的頻率過高,不符成本計算,因此現在的「行動裝置保險」限制在1年內僅能享有3次免費維修,例如台灣大哥大與富邦產物保險合作的「好價在」方案,更規範「2年2次」的累計最高賠償次數,保障大幅縮水。
再者,消基會曾經針對遠傳、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神腦數位、Studio A、以及燦坤等手機業者進行「手機保險」相關調查,發現「人為意外」或「人為故意」的判定標準,全由工程師一言而決,同樣的,送修的手機是否可以維修,也是工程師說了算。一旦工程師說:「無法修復!」消費者只能默認,收回受損舊機或是乖乖掏出4500元「買」回一部整新機(被退貨或者有異常的手機經過整理,可用部分重新組裝。),種種問題都值得消費者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