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芳苑破獲一起食品廠污泥非法棄置案,環保署今(16)日指出,該署3月接獲民眾通報後,透過檢、警、環三方合作,歷經4個月多方蒐證,破獲3家再利用機構非法將食品廠污泥棄置於農地,或將汙泥以地下水沖刷至河川,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重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15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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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污泥非法棄置於彰化農地。(圖/環保署提供)
▲食品污泥非法棄置於彰化農地。(圖/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表示,3月環保署接獲民眾向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通報轄內有農地遭棄置不明廢棄物,經利用電腦系統勾稽分析及運用科學工具進行監控,並透過檢警環歷經4個月多方蒐證,由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於7月至10月間發動數波搜索行動,並當場並查獲清運車輛正在傾倒污泥之行為,一舉破獲3家再利用機構。

經過調查,3家業者非法將收受的食品廠污泥,未妥善再利用處理,而委託不肖人士送到農地直接棄置或以地下水將污泥沖刷到河川。環保署指出,相關事業及人員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刑責,最重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署最後強調,該署後續將協助環保局,要求相關業者將被棄置於農地的食品污泥儘速清理,以恢復國土原貌。

▲食品污泥以地下水非法沖刷至龜子港大排。(圖/環保署提供)
▲食品污泥以地下水非法沖刷至龜子港大排。(圖/環保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