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姓廚房師傅今年8月間在台中市「阿正海鮮」店與朋友聚餐時酒醉鬧事,第五分局北屯派出所許姓員警據報前往制止,卻遭簡某穢言辱罵,並出手推擠拉扯,結果被警方壓制並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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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五分局北屯派出所今年8月6日深夜11時許,據報前往北屯區昌平路與北平路口之東光市場「阿正海鮮」店處理酒醉鬧事案,許姓員警好言相勸酒後鬧事的簡姓男子離去,簡姓男子非但不甩,反而大聲以不雅字辱罵員警,進而動手與員警拉扯推擠,拒不離去,最後才被警方壓制,並依妨害公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法辦。

法官認為簡男蔑視國家公權力尊嚴,影響社會秩序,但考量其坦承犯行且家庭狀況不穩定,判處拘役40天,如易科罰金,簡師傅也得付出4萬元的慘痛代價。

台中地院法官根據雙方証詞及警方檢附的錄影畫面、錄音譯文及許員的職務報告,認為簡男對公務員施以強暴及侮辱之行為事証明確,但考量簡男後態度良好,從事餐飲業經濟狀況不穩定,且需撫養兩名孩子,全案審結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簡男拘役40天,以示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