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動保處於7月接獲民眾通報,萬華區生活賣場公然販售行政院農委會認定為獸鋏的塑膠製捕鼠夾,動保處派員前往稽查,當場將違法商品扣留,並循線追查到上游進口商,針對上、下游廠商各祭出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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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指出,本案捕鼠夾雖為塑膠製品,不過農委會於去年5月說明,只要商品為具強力彈簧的頜顎型或齒夾型結構,並以夾鉗方式捕捉動物,即符合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條之1所定義的獸鋏。

動保處表示,經該處檢視,本案商品確實符合法規中獸鋏的定義,即將違法商品當場扣留,並約談相關業者到案說明。

▲台北市動保處查扣塑膠製捕鼠夾。(圖/台北市動保處提供) ▲台北市動保處查扣塑膠製捕鼠夾。(圖/台北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表示,為從源頭截斷非法商品、避免獸鋏危害無辜動物生命,稽查人員循線追查到進口本案獸鋏的上游廠商,在確認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4條之2事證明確後,即依同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分別裁處上、下游業者1.5萬元罰鍰,並令其參與動物保護講習課程;同時,該處更函文台北市所有五金行業者,呼籲業者不要因商品名為捕鼠夾即擅自販賣誤觸法網。

動保處強調,獸鋏因其殺傷力廣泛、易誤傷非標的物之特性,令無辜犬貓及野生動物傷殘、甚或死亡的事件時有所聞,動保處在此感謝熱心的市民朋友提出相關事證,為維護動物福祉,若民眾發現違反動物保護法情事,請於第一時間通報,一起為守護動物福祉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