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於 5 月 8 日公告,若罷工導致獲利大幅下滑甚至虧損,將暫停年終獎金、年度調薪作業及優待機票,但罷工期間配合出勤者則不在此限,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認為長榮航空此項公告違反《工會法》,向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提請裁決,結果今( 16 )日出爐,裁決委員認為長榮航空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將開罰 6 萬至 30 萬元,長榮航空則不排除提行政訴訟捍衛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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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表示,長榮航空 5 月 8 日公告,若罷工導致獲利大幅下滑甚至虧損,將暫停年終獎金、年度調薪作業及優待機票,但罷工期間配合出勤者則不在此限,另外長榮航空於空服員罷工投票期間,在投票所設立監視錄影器等,已經違反《工會法》,因此向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提請裁決,遭裁決委員認定違法,呼籲長榮航空立即恢復全體員工使用員工優待機票之權益,停止製造差別待遇和繼續打壓工會,重新修復勞資關係。

長榮航空回應,對此結果長榮航空深表遺憾,認為勞動部的裁決結果已經嚴重損害公司治理,也影響民營企業自主管理的權限,將會依規定繳納罰款,但也將會於接到裁決書後進一步研究提出行政訴訟之可行性,爭取公司應有的權益。

長榮航空強調, 0508 公告是告知全體員工一旦發生罷工時的應變措施,應屬公司治理的一部分,不應成為不當勞動裁決的標的;工會在長榮海運民生大樓大門口前舉辦罷工投票期間,嚴重影響長榮海運員工與洽公人員的進出動線,因此才加設錄影裝置保護公司資產及員工安全,此舉與長榮航空無關,勞動部只因長榮海運為長榮航空主要股東之一,就逕行推定設置錄影機是長榮航空所為而予以裁罰,此決議無法讓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