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跨港大橋斷裂,造成6名外籍漁工不幸罹難,此一事件再度凸顯外籍漁工在台灣的勞動條件及工作權益,而守護外籍漁工權益不遺餘力的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也成為媒體追逐的焦點;在此同時,她也成了部分既得利益者的眼中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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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外籍漁工工作權益問題的非營利組織,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應該是規模最小的社團,而該組織的秘書長李麗華更是「校長兼撞鐘」,一人分飾多角,工會大小事,幾乎都是她一個人包辦,包括協助外籍漁工爭取工作權益,冬天來臨為他們募集冬衣等;因為李麗華無怨無悔為這些漁工付出,因此獲得漁工信任,每當漁工遇到麻煩,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找李麗華幫忙。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成立至今已經6年,成立的目的就是協助外籍漁工解決面臨的職場問題;外籍漁工在台灣大約有1萬多人,其中宜蘭縣就有2300人左右,包括印尼籍1300人、菲律賓籍500人、越南籍500人,而當中又以南方澳地區人數最多,大約有1300人左右。

這些為數眾多的外籍漁工,已經成為台灣近海漁業的主力,但他們的勞動條件卻與本國籍漁工「差很大」;李麗華說,他們要求的不多,他們也是「人」,只希望能夠像對待台灣人一樣就可以了。

李麗華表示,台灣勞工夜間工作有「夜間加給」,有周休二日、一例一休,但這些外籍漁工完全沒有;非但如此,有些雇主在漁船靠岸期間,還會要求漁工幫忙打掃、油漆,自己家掃完,還要掃雇主朋友的家。

雖然雇主沒有限制漁工在漁船靠岸時,一定要住在船上,但多數漁工還是選擇住在船上;李麗華認為,那是因為他們的待遇根本付不起房租,以剛到台灣的漁工薪資被七折八扣,領到的錢只有幾千塊,即便工作了好幾年,一個月的薪水也只有兩萬多,因此只有幾個人合租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在岸上租房子。

外籍漁工在岸上沒有居住地方的問題也會影響一些職災案件的處理;李麗華表示,有些漁工明明是在船上受傷,但勞檢單位勞動檢查時卻說,當時漁船沒有開出去,因此不算在工作當中,所以不算「職災」。

李麗華說,船上的這些空間就是漁工的宿舍及工作場所,勞檢單位怎麼可以這樣認定?況且勞檢單位去檢查時,通常距離事件發生已經好幾個月,在這種情況下,又能夠檢查出什麼東西。

李麗華認為,處理外籍漁工問題,政府的態度是關鍵,她說,漁業署、勞動部都有訂定「外國人生活管理照顧計畫書」,但這些標準從來不會在船上被執行、被落實,這是最糟糕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