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改變,大多數國家都已走向民主,而世界上主流的民主制度,大致上可以分為總統制、內閣制及雙首長制三種;不論是哪一種都各有優缺,還是得要配合國家的人文、歷史、來決定適不適合一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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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制

內閣制起源於18世紀的英國,當時的英國國王喬治一世因為聽不懂英語,所以把權力下放給了財政部第一大臣,代替自己主持內閣會議,爾後便衍生出了現在的內閣制。

這套政治制度的設計,基於「立法權與行政權不完全分立」的概念,國會改選後,最大黨的黨魁會接受國家元首的任命組成內閣,稱之為首相或總理。而他必須自新科的國會議員中,挑選各部會首長,此時的內閣就必須向國會負責。

整體來說,內閣制是一種透過環環相扣的相互監督及權力制衡來運作的政治制度;由於部會首長是由議員兼任,因此行政上的專業度很容易遭到質疑,除非有著強而有力的文官體制予以支持,否則很容易形成外行領導內行的局面。同時,如果國會是兩院制,當兩院的多數黨不是同一個黨派時,國家也容易發生憲政危機與行政僵局。

總統制

世界上第一個使用總統制的國家就是美國,在這個體制下的領導人、國會,都是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總統擁有完整的行政權,閣員也都是任命產生,然而國會雖然對總統領導的政府有監督權,但總統卻無需向國會負責。

另外一方面,因為總統制裡總統的行政權太大,也可能衍生出行政權介入司法的問題,以確保總統本人及執政黨的影響力。此時如果國會沒有同步擁有監察權及調查權,並強力監督總統及執政黨,那麼很容易形成獨裁統治。以不少中南美國家來看,實行總統制的國家,很容易形成獨裁統治,甚至是軍人干政,形成軍政府。

特別的是,總統並不一定代表多數民意。以2016年的美國大選來說,現任美國總統川普雖然取得較多的「選舉人票」,但以「總票數」來說,其實希拉蕊是獲得較多美國公民選票的。

雙首長制

也有人稱作「混合制」或「半總統制」;雙首長制起源於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德國的威瑪共和,後來以法國最為典型。這套制度的總統與國會都是由民眾直選產生,但總統本身除了負責國防、外交等特殊部門外,其他的行政權力則由總統提名閣揆(總理)負責,政府由閣揆負責組成,但閣揆的任命需經國會認可同意。內閣組成後,需向國會負責,國會則負責監督政府的施政與預算的審查。

雖然是混合體制,但這樣的制度仍然有它的問題,舉例來說,因為行政權割裂,使得總統有權,但無需向國會負責,閣揆無權,卻必須向國會負責,違背責任政治的常理。而且由於總統的位階高於行政、立法與司法之上,很容易造成無人可實際制衡總統,甚至導致憲政危機。

採行雙首長制的國家多為新興民主國家,而我國目前也是這套體制,只不過是屬於非典型的「總統優勢制」。

制度沒有絕對的好壞,要用哪一種都必須要根據國情判斷,究竟哪一種制度才是最適合中華民國的呢?敬請鎖定修憲論壇,讓民心推動修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