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否需要再修憲呢?國民黨澎湖縣立委參選人歐中慨認為,中華民國現在的憲法,經過前總統李登輝6次的修改、陳水扁1次修改後,確實有些的內容需要修正,以符合權能、權責相符的方向。
擔任民意代表將近30年的歐中慨強調,基於台灣人民最大權益的考量下,他會支持修憲;至於是要支持「總統制」或「內閣制」呢?歐中慨表示,這得經過(國民黨)黨內的充分討論後做成決議,而他將尊重決議的結果來修憲。
歐中慨指出,依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行政院院長需對立法院負責,現行的制度-國會(立法院)只能監督到行政院長,真正的行政首長-總統卻退居在行政院院長後面,國會無法被監督;另外,在任命行政院院長時,又無需立法院同意,只有誰聘請你、就是你老闆的原理,行政院院長唯一僅僅對總統負責。
歐中慨說,這些種種不合理的現象,除了總統是直接的民意外,體制上的制衡機制非常少,當政策失敗或成功時該找誰負責?常常看到行政院院長下台以示負責,但真正由行政院院長做出的行政決策又有哪些?總統換掉行政院院長,就可以示負責嗎?這都是值得我們去思考的憲政問題;台灣的憲法雖是剛性憲法,但不是不能修法,是否該好好想想怎樣的政體,才最適合台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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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中慨指出,依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行政院院長需對立法院負責,現行的制度-國會(立法院)只能監督到行政院長,真正的行政首長-總統卻退居在行政院院長後面,國會無法被監督;另外,在任命行政院院長時,又無需立法院同意,只有誰聘請你、就是你老闆的原理,行政院院長唯一僅僅對總統負責。
歐中慨說,這些種種不合理的現象,除了總統是直接的民意外,體制上的制衡機制非常少,當政策失敗或成功時該找誰負責?常常看到行政院院長下台以示負責,但真正由行政院院長做出的行政決策又有哪些?總統換掉行政院院長,就可以示負責嗎?這都是值得我們去思考的憲政問題;台灣的憲法雖是剛性憲法,但不是不能修法,是否該好好想想怎樣的政體,才最適合台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