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改頭燈罰很重!」公路總局提醒,從今年7月1日後申請變更氣體放電式(HID)以外的頭燈(不含鹵素頭燈)者,須機車車廠出具改裝的證明文件,否則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以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的罰鍰,並責令檢驗。
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表示,頭燈應使用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的燈具(泡),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方能辦理變更登記;近期對轄區的機車執行監警聯合稽查勤務發現,機車LED頭燈變更,部分民眾不了解相關改裝規定,未辦理車輛檢驗變更的登記。
板橋監理站指出,對於違規的車輛,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的規定,處以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的罰鍰,並責令檢驗;此外,提醒車主朋友,機車LED頭燈擅自增、減、變更原有的規格,導致影響行車的安全,應申請檢驗,如有疑問可撥打電話至所轄監理所、站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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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監理站指出,對於違規的車輛,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的規定,處以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的罰鍰,並責令檢驗;此外,提醒車主朋友,機車LED頭燈擅自增、減、變更原有的規格,導致影響行車的安全,應申請檢驗,如有疑問可撥打電話至所轄監理所、站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