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昨(17)日大動作將橫山鄉長張志弘帶回偵訊,直到今天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本案涉及張志弘在議員任內,虛列人頭浮報助理費,而後又流回自己口袋,涉嫌以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但張志弘本人否認犯行。
據了解,張志弘有21年議員經歷,且曾擔任副議長,是政壇資深老將,去年參與橫山鄉長選舉順利當選,由民代轉換身分成為地方首長;但因被人檢舉在議員任內,疑似利用鄰居作為人頭,詐領助理費,在費用匯入鄰居戶頭後,鄰居再將費用轉給張志弘的妻子、兒子。
檢調接獲檢舉偵辦,17日約談張志弘及其妻、其子到案說明,以釐清相關案情;經檢察官劉正祥、陳郁仁訊問後,認為張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之職務上利用機會詐取財物嫌疑重大,且因張志弘本人並不認罪,有串證之虞,今(18)日下午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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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接獲檢舉偵辦,17日約談張志弘及其妻、其子到案說明,以釐清相關案情;經檢察官劉正祥、陳郁仁訊問後,認為張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之職務上利用機會詐取財物嫌疑重大,且因張志弘本人並不認罪,有串證之虞,今(18)日下午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