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陳姓民眾向市議員陳怡珍陳情,指出日前收到台南市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的催繳罰單,問題是他名下沒車,也沒在開車,況且人在北部,竟能在台南開車闖紅燈被攔查開單?人在北部的陳先生滿頭霧水,請家人協助處理,卻在各單位碰壁,陳先生質疑,「行政疏失是常態了嗎?」。
▲名下沒車、沒在開車、人在北部,竟然能在台南闖紅燈被攔查開單?(圖/陳怡珍服務團隊提供)
陳情人陳先生說,他人在北部工作,請家人幫忙至舉發的南市警第二分局反應,二分局卻請他自行前往台南市監理站申訴,家人遂再前往監理站,交通局裁決中心櫃台人員聽完陳先生家人陳述,當場就拿走裁決書,並表示沒事,將再重新製單給真正的車主。然而事發至今已近一週,網路系統內的違規紀錄仍未消除,無辜受害的陳先生表示,「十分荒謬」。
陳怡珍指出,陳先生名下沒有車,也沒開車,人在北部工作,卻收到台南市交通局裁決中心於8月19日發出的裁決書,指陳先生於今(108)年1月8日在台南市中西區違規闖紅燈,詢問警方、向監理站申訴,各單位的反應讓陳情人感到行政疏失是常態,且過程中沒有任何單位給予答案與正確的協助。
台南市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黃仁邦指出,這起烏龍罰單事件係因警方製單,在電腦輸入作業時誤植,導致民眾收到裁決書,黃仁邦說,一般會在裁決中心櫃台將誤植的資料更正,重新製單給真正的違規者。
南市警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洪坤霖表示,實際違規的楊姓民眾,因闖紅燈遭二分局員警攔查開單,員警在輸入交通裁決中心系統時,將身分證字號其中一個數字「7」誤植為「2」,導致這起誤會,也向陳姓民眾致歉;洪坤林說,將再加強員警舉發單入案之核對與服務品質。
陳怡珍強調,警方製單有明顯行政疏失,事後也未積極正視問題,讓當事人家屬自行在各單位間碰壁;明明是守法的民眾,個資卻無故被暴露,市府相關單位應深自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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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沒車、沒在開車、人在北部,竟然能在台南闖紅燈被攔查開單?(圖/陳怡珍服務團隊提供)
陳情人陳先生說,他人在北部工作,請家人幫忙至舉發的南市警第二分局反應,二分局卻請他自行前往台南市監理站申訴,家人遂再前往監理站,交通局裁決中心櫃台人員聽完陳先生家人陳述,當場就拿走裁決書,並表示沒事,將再重新製單給真正的車主。然而事發至今已近一週,網路系統內的違規紀錄仍未消除,無辜受害的陳先生表示,「十分荒謬」。
陳怡珍指出,陳先生名下沒有車,也沒開車,人在北部工作,卻收到台南市交通局裁決中心於8月19日發出的裁決書,指陳先生於今(108)年1月8日在台南市中西區違規闖紅燈,詢問警方、向監理站申訴,各單位的反應讓陳情人感到行政疏失是常態,且過程中沒有任何單位給予答案與正確的協助。
台南市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黃仁邦指出,這起烏龍罰單事件係因警方製單,在電腦輸入作業時誤植,導致民眾收到裁決書,黃仁邦說,一般會在裁決中心櫃台將誤植的資料更正,重新製單給真正的違規者。
南市警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洪坤霖表示,實際違規的楊姓民眾,因闖紅燈遭二分局員警攔查開單,員警在輸入交通裁決中心系統時,將身分證字號其中一個數字「7」誤植為「2」,導致這起誤會,也向陳姓民眾致歉;洪坤林說,將再加強員警舉發單入案之核對與服務品質。
陳怡珍強調,警方製單有明顯行政疏失,事後也未積極正視問題,讓當事人家屬自行在各單位間碰壁;明明是守法的民眾,個資卻無故被暴露,市府相關單位應深自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