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6月《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的提出和限期立法會審議通過,觸動了香港人民對於香港高度自治和個人自由遭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侵蝕和吞噬的深層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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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民集體上街示威抗爭,反送中運動迅速轉化為無大台和漫漶全港各角落的全民運動,香港人把它當作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的保衛戰,退此一步,便無死所,因此反應異常激烈,視死如歸,但香港人民也表現出其教養和尊嚴、自制和理性,抗爭層次的上升,是集體理性的共同選擇,但行動的過程卻是和平的,路人或店家不會擔心被示威群眾暴力相向或趁火打劫,這顯示運動本身有其秩序和目標,並未失控,香港政府指控群眾是暴動,根本是惡意的栽贓。

反送中運動持續至今,而且不斷向香港各個社會階層擴散,香港政府的作為,只看到依賴象徵國家暴力的警察進行鎮壓,鎮壓的手段也越來越加冷血,警察大量使用催淚彈、布袋彈、塑膠彈來掩護驅離和逮捕行動中近距離的警棍攻堅。我們發現最容易受到重傷的民眾,就是老弱婦孺,如近日遭到警察用槍射瞎眼睛的,就是一位來不及逃跑的年輕女生;而目前累計將近五百人的大部分被捕者,都是斷後保護市民的學生和年輕市民。這正再再證明了香港是全民抗暴。

香港政府難道只能任由香港警察把香港城市當成獵場,每天在當中進行獵捕遊戲,而殊不知這只會一再地製造警民對立、傷害警察公權力機關的公信力,而更傷筋動骨地破壞香港政府的威信,乃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香港的正當性?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每次出面講話,都在指責和挑釁民眾情緒,這是政治低能的表現,還是有意擺爛讓國家主席習近平難堪,藉以顯示習核心的統治無能的「高級黑」呢?

事實上,反送中群眾的訴求相當清楚,而未逾越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基本原則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反送中的五大訴求早在6月16日即由民間人權陣線提出,內容包括不檢控示威者、取消定性暴動、追究開槍責任、撤回送中惡法、林鄭月娥下台,7月1日群眾攻進立法會議場,發表《香港己亥宣言》,修正五大訴求,將林鄭下台替換為主張以行政命令解散立法會,立即實行雙真普選,總算逼迫林鄭月娥承認《逃犯條例》修例行動已壽終正寢,儘管她仍頑強地拒絕承諾撤回修例。7月21日,民陣發動遊行,主張成立由法官組成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察權力濫用。時已至今,林鄭月娥仍未對五大訴求給予回應。

從民意政治和責任政治的角度來檢視林鄭的治理,她早該下台了。

任何公共議題,有大規模民眾上街示威,政府就要設法處理已化解民怨,影響香港高度自治地位何其巨大的《逃犯條例》怎麼可能如此輕率修例,其後還有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社會信用體系在香港的實施,等於放棄了維護香港人民基本權利的責任,這都是嚴重失職的作為。而今又放任全民抗命、黑道橫行、警察施暴和中央人民政府指手畫腳干涉自治,現在香港機場關閉,向國際社會施放的訊息,更是香港隨時戒嚴軍管,甚至由中央收回直轄,香港的自由港和高度自治地位岌岌可危,這都是這幾個月來林鄭失政的一連串發展的態勢。

解鈴還須繫鈴人。林鄭月娥如何,都是香港人,雖然她的家庭都已移民英國,她隻身回國服務,因為她對香港還有眷戀和理想。在香港人民和中國共產黨中央人民政府之間,她可能無法完全站在香港人的一邊做政治上的表態,但她比習近平和共產黨的京官們更了解香港,所以她應更懂得如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周旋和協調,以維護香港人的利益。

香港人要的不多,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諾的高度自治,她應當出面回應香港人民的訴求,轉化香港民意成為她和北京溝通的後盾,而五大訴求有不同的處理層次,而當務之急就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其功能類似於圓桌會議,在司法調查之外,附設有帶有政治功能的臨時性政治協商機制,邀請香港各政黨、團體、學者共商香港危機之處理,而以此重建朝野與官民關係,團結香港,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爭取落實一國兩制,重啟雙普選的政制方案規劃,這才是林鄭月娥的美麗轉身,漂亮下台,和真正回到香港人民的身邊。

●作者: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訪問學者、中國問題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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